加快形成污水收集处理资源化利用新格局
国家发展改革委日前联合住房城乡建设部印发了《“十四五”城镇污水处理及资源化利用发展规划》,《规划》提出,以改善水生态环境质量为目标,加快形成布局合理、系统协调、安全高效、节能低碳的城镇污水收集处理及资源化利用新格局。
《规划》提出,到2025年,基本消除城市建成区生活污水直排口和收集处理设施空白区,全国城市生活污水集中收集率力争达到70%以上;
县城污水处理率达到95%以上;水环境敏感地区污水处理基本达到一级A排放标准;全国地级及以上缺水城市再生水利用率达到25%以上,京津冀地区达到35%以上,黄河流域中下游地级及以上缺水城市力争达到30%;城市污泥无害化处置率达到90%以上。
据介绍,近年来,各地区各部门大力推进城镇污水处理设施建设,污水处理能力和水平显著提升。但城镇污水处理发展不平衡不充分,全国仍有部分城市、400多个县城污水处理能力不能满足需求,40%左右建制镇尚不具备生活污水处理能力。
《规划》还提出,“十四五”期间,要因地制宜、分类施策,按照政府主导、市场运作的原则,系统推进城镇污水处理及资源化利用设施建设。
在补齐城镇污水管网短板方面,新增污水集中处理设施同步配套建设污水收集管网,加快填补管网空白区。开展管网诊断修复更新,推动片区系统化整治,循序推进管网混错漏接改造。“十四五”期间,新增和改造污水收集管网8万公里。
在强化城镇污水处理设施弱项方面,结合城市开发同步建设处理设施,大中型城市设施建设规模可适度超前,稳步推进建制镇设施建设,因地制宜建设合流制溢流污水快速净化设施。“十四五”期间,新增污水处理能力2000万立方米/日。
在资源化利用方面,系统规划城镇污水再生利用设施,提前规划布局再生水管网,实现分质、分对象供水。实施区域再生水循环利用工程。“十四五”期间,新建、改建和扩建再生水生产能力不少于1500万立方米/日。
此外,还要加快补齐城市和县城污泥处置能力缺口,“十四五”期间,新增污泥无害化处置设施规模不少于2万吨/日。
为了全面落实好《“十四五”城镇污水处理及资源化利用发展规划》,还在金融、税费等方面提出了保障措施。
《规划》提出,要拓宽城镇污水处理及资源化利用项目的投融资渠道。地方各级人民政府要建立多元化的财政性资金投入保障机制。地方政府专项债券、中央预算内资金对符合条件的项目给予适当支持。引导社会资本积极投入。鼓励金融机构给予中长期信贷支持。积极推进基础设施领域不动产投资信托基金试点。
同时,完善费价税机制。按照覆盖污水处理设施正常运营和污泥处置成本并合理盈利的原则,合理制定污水处理费标准。在污水处理费标准调整到位前,应按规定给予补贴。放开再生水政府定价。鼓励采用政府购买服务方式推动再生水用于生态补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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