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10-08
10月7日,中国电力建设股份有限公司设备物资采购中心/浙江华东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受海南州西北水电新能源有限公司委托,以公开方式采购聚光集热系统设备。
一、项目概况及招标范围
1.项目概况
中电建新能源集团有限公司中电建共和 100万千瓦光伏光热项目场址厂址位于青海省海南生态太阳能发电园区内,园区道路以北,已建共和50MW光热项目以西。厂址北距共和县城约 15km,西距 G214约 19.5km,东距龙羊峡水库约5km。站址可利用面积满足本工程的用地要求。场地建设条件较好。
项目装机规模为1000MW,包含光伏发电部分交流侧容量 900MW和配套太阳能热发电系统 100MW,其中100MW(10万千瓦)光热电站采用熔盐塔式技术路线,暂定镜场总采光面积约50万㎡,吸热器功率 260MWt。选用二元熔盐作为传热储热介质,等效储热时长8h。
2.招标范围
本次招标工作范围包含聚光集热系统全部设备和材料的设计、采购,及有关安装技术指导、调试等,包括但不限于:聚光集热系统设计、定日镜组装车间建安工程及配套设备、清洗道路、材料采购、生产制造、配合监造、工厂检验、运输、储存、组装、安装技术指导、调试、设计联络及协调配合、技术培训、试运行、考核运行(包括配合招标方完成机组整体的性能考核试验)、指导运维、消缺、验收、最终交付和竣工等工作。具体招标范围详见技术规范书。
具体详见技术规范书供货和服务范围。
3.交货时间:2024年3月1日前开始设备供货,2024年6月30日前完成设备供货,具体供货计划按招标人书面通知确定。
4.交货地点:项目指定位置现场交货(车板交货),卸车就位,由投标人卸货、保管、转运。
5.质量要求:符合国家质量标准及招标文件要求。
6.其他要求:
*最高限价:小写:38590万元;超过最高投标限价的投标将被否决。
二 、投标人资格要求
投标人必须满足以下全部资格要求:
1.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国境内/外注册的企业法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2.投标人应通过 IS09001系列质量保证体系标准认证,具有完备的质量、环境、职业健康与安全管理体系认证证书;
3.投标人具有近六年至少一项塔式光热项目(单台机组 50MW及以上)的聚光集热系统集成供货业绩;集成商需提供相关业绩证明包含中标通知书(如有)、合同首页及签字页(*需提供合同封面、主要参数页、合同签字页、投运证明或用户评价等证明材料);
4.已注册为中国电建设备物资集中采购平台(https://ec.powerchina.cn)股份公司级或电建新能源公司级的合格供应商;
5.2020年至今没有发生骗取中标、严重违约等不良行为(提供承诺函);
6.提供具有独立审计机构审计过的 2020至 2022年会计年度的财务报表(提供银行资信等证明材料);
7.投标人不能作为其他投标人的分包人同时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投标;
8.本次招标不接受代理商和联合体的投标。
三、时间节点
1.凡满足本公告规定的投标人资格要求并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3年10月 17日17:00前(北京时间)在中国电建设备物资集中采购平台获取招标文件,集采平台的注册和使用均免费。
2.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23年10月27日10时 00分(北京时间),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集采平台递交电子投标文件。本次开标为全流程远程在线开标。
3.投标截止时间及递交地点如有变动,招标人将及时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已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