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08-29
近日,上海市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委员会发布《关于推进本市新建建筑可再生能源应用的实施意见》(下称《实施意见》),要求新建公共建筑、居住建筑和工业厂房使用一种或多种可再生能源。到2025年,建筑用能结构持续优化,城镇新建建筑可再生能源替代率达到10%,到2030年,进一步提升到15%。
《中国能源报》记者梳理发现,除上海之外,湖北、云南、天津等地也陆续发布各自的城乡建设领域碳达峰实施方案,其中均提到要优化建筑用能结构和方式,加快推进建筑应用可再生能源。在业内看来,各地政策的陆续出台,将进一步推动绿色建筑发展,加速建筑领域绿色低碳转型。
建筑减碳压力大
建筑与工业、交通并列为能源消耗的三个主要领域。建筑能耗主要包括建造能耗和运行能耗。其中,建造能耗是指由于建筑建造所导致的从原料开采、建材生产、运输以及现场施工所产生的能源消耗。运行能耗是指在住宅、办公等建筑内,为居住者或使用者提供采暖、通风、照明、炊事等所产生的能源消耗。
随着我国城镇化的快速发展,大规模新建筑的建设及既有建筑的运行产生大量二氧化碳排放。中国建筑节能协会发布的《2022中国建筑能耗与碳排放研究报告》显示,2020年,全国建筑能耗量为22.7亿吨标准煤,占全国能源消费总量的45.5%。全国建筑碳排放量为50.8亿吨,占全国碳排放总量的比重为50.9%,其中,建材生产阶段碳排放量为28.2亿吨,占全国碳排放总量的28.2%;建筑施工阶段碳排放量为1亿吨,占全国碳排放总量的1%;建筑运行阶段碳排放量为21.6亿吨,占全国碳排放总量的21.7%。建筑领域碳减排压力巨大。
“建筑领域的碳排放量占我国整体碳排放量的比重较大,推动建筑领域节能降碳和可再生能源使用是实现‘双碳’目标的重要一环。”中建政研集团“双碳”领域专家委员会副主任邢红霞在接受《中国能源报》记者采访时指出,“城乡建设领域的碳达峰是国务院发布的《2030年前碳达峰行动方案》的重要组成部分,在节能降碳方面,上海一直走在全国前列,其他多地也对建筑节能做了相应要求,是对我国碳达峰碳中和‘1+N’政策体系的分解和落地。”
“建筑+可再生能源”模式受青睐
在碳减排压力下,“建筑+可再生能源”模式在多地受到“热捧”。
上海市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委员会在《实施意见》中明确:“新建公共建筑、居住建筑和工业厂房应根据可再生能源建筑应用的资源条件,合理采用太阳能光伏系统、太阳能热水系统、地源热泵系统或空气源热泵系统。在经济、技术可行的条件下也可采用其他可再生能源应用系统”;湖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也在文件中强调,推进新建建筑太阳能光伏一体化建设,提升公共机构建筑、大型公共建筑、新建工业厂房等屋顶光伏安装比例,鼓励智能光伏融合创新发展,鼓励采用可再生能源解决建筑采暖、生活热水、炊事等用能需求,实行可再生能源与传统能源相结合的多元化利用。
在邢红霞看来,建筑利用可再生能源,主要包括用电、用热、用冷等方面。“从用电角度看,可以从三方面着手。第一是在发电端,结合屋顶光伏、墙体光伏、玻璃光伏等,用自发电代替来自电网的电;第二是从供电公司或电力交易单位购买绿电;第三是加大对储能的应用,推广建筑用储能,比如光伏储能一体化,以实现建筑领域可再生能源替代。”
“在用冷、用热方面,传统的方式一般是采用中央空调或单体空调。从建筑节能、可再生能源替代角度看,可以改为使用地源热泵。地源热泵是一种可循环、可再生的能源技术,目前这一技术已较为成熟,在我国多地均有应用实践。”邢红霞表示,“此外,此前大型餐厨设备一般会使用液化石油气、天然气做燃料,现在也鼓励逐渐把化石燃料改成电能。”
有序推进离不开因地制宜
为加快推进新建建筑可再生能源应用进程,上海市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委员会指出,要加强建筑可再生能源应用项目立项、土地出让、设计、施工、监理、质量监督、运行等各环节的监管,建立建筑可再生能源应用建设全过程闭合管理体系。
值得注意的是,《2022中国建筑能耗与碳排放研究报告》显示,城市建筑碳排放在我国南北方和东西部之间差异较大,呈现出明显的自北向南、自东向西递减的分布状态。这主要与省际人口数量、地区生产总值、所处气候区、用能结构和区域电网平均碳排放因子差异较大有关。
对此,多位业内人士指出,建筑领域利用可再生能源,也需要根据所在地的气候地理条件,进行因地制宜分析和一体化规划设计。
在邢红霞看来,相对于老旧建筑改造,在新建建筑中利用可再生能源相对容易。“比如,一些可再生能源设施如果在建筑建设的初始阶段没有考虑进去,后期就很难再进行改造。即使改造,也要先评估可能对建筑产生的影响。”
对此,邢红霞进一步建议,“首先要因地制宜,避免‘一刀切’,在规划阶段就做好新建建筑的可再生能源替代路线设计。其次,除了推进新建建筑应用可再生能源,还可以根据相关经验,对老旧建筑也做一些改造,并渐进式推进。因为如果‘一揽子’地对老旧建筑做可再生能源替代和改造,对建筑也是一种浪费。”
(转自:中国能源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