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08-07
作为落实我国“双碳”目标的重要政策工具,全国碳排放权交易市场(以下简称“全国碳市场”)于2021年7月16日正式上线交易,如今已落地两周年。全国碳市场扩容的呼声也日益增加。
同时,7月17日,结合第一个履约周期全国碳市场实际运行经验,生态环境部办公厅发布了《关于全国碳排放权交易市场2021、2022年度碳排放配额清缴相关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清缴通知》”),其中提到,组织开展国家核证自愿减排量(CCER)抵销配额清缴。
业内人士认为,CCER市场的重启,有望给过去无法产生收益的多种自愿减排行为带来经济效益,从而为金融支持提供变现渠道。
金融机构等待直接参与碳市场时机
数据显示,截至2023年7月19日,全国碳市场碳排放配额(CEA)累计成交量2.40亿吨,累计成交额110.37亿元;截至2022年7月19日,全国碳市场CEA累计成交量1.94亿吨,累计成交额84.93亿元。
全国碳市场稳定运行的背后,离不开金融机构的参与。
惠誉常青(Sustainable Fitch)ESG研究组联席董事贾菁薇告诉记者,目前银行主要通过提供碳配额抵质押融资参与全国碳市场,这种方式允许碳配额持有人通过抵质押符合条件的碳配额从银行取得贷款,多个地方政府在过去几年时间内也已经发布或在征集与碳排放权抵质押融资相关的标准。“另外,有更多的银行会向企业发行可持续挂钩类贷款,这类贷款要求企业设立与可持续发展相关的KPI,KPI的表现与贷款利率挂钩,其中设立与碳减排相关的KPI是最普遍的一种方式。”
中国人民大学重阳金融研究院副研究员刘锦涛告诉记者,在全国碳市场运行的第二年,随着中国证监会发布了《碳金融产品》行业标准,银行等金融机构可以为首批和后续将纳入碳排放权交易市场的企业提供更多的碳金融产品和服务创新。
中国银行研究院研究员赵廷辰认为,相关标准的制定,为金融机构有序发展碳远期、碳掉期、碳期权、碳借贷、碳债券、碳资产证券化和碳基金等碳金融产品创造了良好条件,在全国碳市场启动后的第二年,随着各项标准与制度逐步完善,金融机构可围绕全国碳市场研发推出更丰富的金融产品,对接企业多维度金融需求。
“此外,近两年越来越多的银行相继开启碳排放权抵押融资贷款融资活动的创新探索,充分挖掘碳配额的金融属性,更多的碳资产被盘活,满足相关企业的融资需求。”刘锦涛表示。
“不过,受目前政策制度所限,金融机构还没有进入全国碳市场,未能发挥出促进碳配额有效定价、增强市场活跃度的重要作用。”谈及目前金融机构参与全国碳市场的壁垒,赵廷辰认为,目前全国碳市场仍然处于起步期,发展还存在一些短板。“首先成交价格相对偏低。目前碳排放配额价格约为60元/吨,较欧盟等碳市场价格存在较大差距。碳价格偏低一方面有利于我国实体经济部门维持成本相对稳定,但另一方面也相对制约了全国碳市场对绿色低碳转型的促进作用。”
刘锦涛亦指出,我国碳价相对低于国际水平,几乎只有欧盟的十分之一,需要不断挖掘全国碳市场的价格发现功能,扩大更多行业主体对全国碳市场的价值认可。“当前全国碳市场正处于发展初期,保障全国碳市场初期的平稳健康发展应予以优先考虑,同时还有不少高排放行业有待纳入全国碳市场之中,因此不应过早地开放金融机构直接参与碳交易。在此基础上,银行等金融机构目前可以通过为全国碳市场主体提供碳金融服务的方式参与全国碳市场,而当下的主要制约因素在于碳排放等环境信息披露的整体质量,对环境影响予以科学的量化评估有助于金融机构对碳市场和碳交易提供较为精准的风险评估和资产定价。”
近日,由美国环保协会和能源基金会提供支持,ICF国际咨询公司具体执行的《2022年中国碳价调查报告》称,预计全国碳市场的碳价将会稳步上涨。2022年的全国碳市场平均碳价预期为59元/吨,到2025年,预期碳价升至87元/吨,在2030年之前将达到130元/吨。
“目前全国碳市场还处在初期建设阶段,银行还不能直接参与碳排放交易,这使得现阶段市场交易只能局限在现货市场,对于引进期货市场的条件还存在缺陷。且在过去两年交易过程中,碳排放数据不真实性的问题也比较突出,影响到碳排放市场的交易积极性以及对碳配额价格发现的能力。”贾菁薇坦言。
布局CCER重启机遇
值得注意的是,作为碳市场的重要组成部分,CCER重启信号渐明。
7月17日,结合第一个履约周期全国碳市场实际运行经验,生态环境部办公厅发布了《清缴通知》,其中提到,组织有意愿使用CCER抵销碳排放配额清缴的重点排放单位抓紧开立账户,尽快完成CCER购买并申请抵销,抵销比例不超过对应年度应清缴配额量的5%。对第一个履约周期出于履约目的已注销但实际未用于抵销清缴的CCER,由重点排放单位申请,可用于抵销2021、2022年度配额清缴。
在此之前,针对CCER重启已有密集政策出台。如7月7日,生态环境部发布《关于公开征求〈温室气体自愿减排交易管理办法(试行)〉意见的通知》。5月,北京绿交所公布全国温室自愿减排注册登记系统及交易系统安全测试服务项目成交结果;6月,全国温室气体自愿减排注册登记系统和交易系统建设项目初步验收。
刘锦涛告诉记者,CCER的重启为市场提供了多样化的碳减排资产投资选择,从而银行有更多机会提供多样化的金融服务,且参与CCER交易使银行能够积极参与碳减排和可持续发展,履行社会责任。
赵廷辰赞同上述观点,他举例道,全国多地开发了诸多林业碳汇项目,通过植树种竹来固碳释氧,产生的林业碳汇可售予其他高排放企业用于全国碳市场履约,但在CCER市场暂停期间,新开发项目无法进入全国碳市场参与交易,相关的开发人和金融机构也就无法得到经济回报。“近年来,一些地区的金融机构开发了各类‘碳汇贷’,普遍面临缺乏变现回报渠道的问题。”
又如,近两年来多家银行开设了个人碳账户,用户低碳出行、绿色消费等行为均可转化为碳积分存入碳账户,但这些低碳节能行为目前也无法在全国碳市场销售。赵廷辰认为,未来随着CCER市场的重启,林业碳汇、碳账户等自愿碳减排行为,在符合相关方法学的基础上,有望被认定成为CCER份额从而可在全国碳市场销售,这些自愿减排项目获得了变现渠道,也就为其背后的金融支持创造了必要条件。
“CCER有望在今年内重启,届时会提升市场内碳信用(carbon credit)的供应,会提升市场内的交易活跃度。银行等金融机构会带来更多的交易与投资需求,比如银行本身可以购买CCER来抵消碳排放实现自身的净零目标。然而,目前只有参与全国碳市场履约的电力企业可以直接参与市场交易,接下来一段时间在监管层面需要推动如何纳入金融机构参与全国碳市场的交易,有序引入现货交易之外的碳金融衍生品交易市场,提高市场参与者的交易活跃程度。”贾菁薇说。
赵廷辰认为,全国碳市场的扩容(例如陆续扩展至石化、钢铁、建材、航空、有色、造纸等行业)将是大概率事件,从而为银行业带来新机遇。“对于这些企业,银行一是可提供开户、结算、存管等基础碳金融服务,并开发全流程的配套金融服务。二是可围绕企业的具体金融服务需求,以企业碳配额或CCER作为抵质押物向企业发放贷款、发行碳债券,也可以探索未来发展碳金融衍生产品,为企业管理碳配额及碳价格风险提供衍生品对冲服务。相关企业数量多、体量大,有望为银行业创造巨大业务空间。”
除碳金融产品、绿色融资、CCER等业务之外,刘锦涛认为,银行参与全国碳市场可能会面临一些新机会和发展趋势。例如,随着全国碳市场交易数据的积累,银行可以开发全国碳市场数据管理平台,提供全国碳市场趋势分析、市场预测等服务,帮助企业做出更明智的全国碳市场决策,为投资者提供全方位的全国碳市场信息服务;一些银行可能会成立专门的碳金融部门,专注于全国碳市场融资支持或投资顾问咨询业务,以更好地发挥金融机构在碳减排和可持续发展领域的作用。
(转自:中国经营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