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04-27
“双碳”背景下,能源系统去中心化、一体化趋势日益明显。分布式能源因其低碳、灵活、安全、智能、多元、靠近需求侧等优势,得到了快速发展。其中,燃气分布式能源是分布式能源的重要表现形式。目前,我国已有天然气分布式能源项目600余个,总装机容量超过2200万千瓦,但与国家曾经提出的2020年全国规模以上城市装机5000万千瓦的目标相比,仍有较大差距。燃气分布式能源发展前景究竟如何?如何才能推动我国燃气分布式能源更好更快发展?
燃气分布式能源发展展望
在“双碳”背景下,我国燃气分布式能源进入快速和多元化发展阶段,将迎来巨大的发展机遇。
分布式能源装备自身的高效化(热效率进一步提升以减碳)、排放友好化(脱硝和低氮燃烧技术以低氮排放)、零碳化(掺氢燃烧及氢能与可再生气源的循环利用)、商业化(技术进步带来的初投资降低及运行经济性提升),将激发燃气分布式能源的“双碳”潜能。
多元化气源并举,生物质能、氢能的发展,延伸了燃气分布式能源新的业务方向。掺氢及纯氢燃料,使新型和现有燃机实现从化石能源向低碳能源过渡。氢灵活存储及输送技术的大力发展,将使燃氢分布式能源广泛推广成为可能。
商业模式上,多能互补及可再生能源融合、虚拟电厂及能源交易、数字化智慧能源管理、区域能碳规划、基于能源互联网和综合能源服务的新型商务模式、燃气分布式能源系统及其设备的标准化/模块化/橇装化、新型利用等技术的发展,丰富了燃气分布式的能源模式和业态创新。
燃气价格是影响分布式能源项目经济性的关键要素。油气体制改革的深入,完善了燃气分布式一次能源价格形成机制,同时增量配电改革形成区域发配售一体化模式,均有利于提升项目的经济性。燃气分布式能源因其灵活性和可控性,可参与调峰、调频、黑启动等电力辅助服务市场,有助于保障电力系统的稳定性和灵活性,从而提升燃气分布式能源的竞争力。营商环境改进和手续简化,可为燃气分布式能源提供便捷、及时、高效的接入电网服务,放开用户侧分布式电源建设,建立分布式电源发展的新机制。
正在进行的电力体制革命将解决燃气分布式能源发展的体制性障碍,进而催生多种商业模式,解决目前燃气分布式能源遇到的经济效益不理想的问题,最后达到促进燃气分布式能源发展的结果。
中国城市燃气协会分布式能源专业委员会基于行业现状及发展趋势,按照低、中、高三种情景对2025年和2030年天然气分布式能源总装机规模进行预测,认为2025 年,低、中、高三种情景下,装机规模分别为3001万千瓦、3605万千瓦和4297万千瓦;2030 年,低、中、高三种情景下,装机规模分别为4050万千瓦、5843 万千瓦和8363万千瓦。
在近中期,燃气分布式能源将发挥低碳、稳定、灵活等优势,为推动可再生能源发展和构建新型能源体系提供支撑和保障,并通过氢能、生物天然气等低碳燃气应用推动技术创新。从长期看,燃气分布式能源将向利用低碳燃气和碳捕集封存与利用等方向发展,助力能源系统脱碳。
对政策制定和行业监管部门的建议
在能源转型过程中,燃气分布式能源的低碳性、稳定性、灵活性,将使其在构建分布式供能系统中居于非常重要的地位,在新型电力系统中的支撑作用也将更加凸显。
但值得注意的是,虽然国家主管单位、部分省市已将分布式能源产业发展纳入能源领域体制改革重点工作,建立了保障产业发展的政策体系、补贴机制和环保效能管理体系,推进分布式能源项目与大气污染防治、清洁供热协同发展,并在部分省市开展了分布式发电市场化交易试点,促进了燃气分布式能源装机的平稳增长,但燃气分布式能源发展存在气源保障困难较大、长效机制尚待健全、行业壁垒较为坚固、技术手段不够先进等方面的挑战。
要促进燃气分布式能源行业发展,需要在国家政策支持下,找准产业发展定位和方向,创新管理体制和运营监管机制,完善产业协同创新体系。
首先,建议政府开展能源多元融合规划,推进顶层设计落地。
构建清洁低碳、安全高效的能源体系,需兼顾能源结构调整升级、能源供应、新型城镇化、区域协调发展、绿色建筑和生态城建设、创新驱动发展等新要求,综合考虑化石能源与智能电网、可再生能源、能源互联网及以燃气为代表的清洁、低碳、可调节的新技术的充分融合。因此,需要明确燃气分布式能源的定位,推动燃气分布式能源在稳定性、灵活性、环境保护、低碳等方面价值化。
在宏观政策上应进行引导和鼓励。在国家及各省、地、市能源发展“十四五”规划及相关能源政策文件中,应大力鼓励和引导发展燃气分布式能源项目。与当地城市发展规划相结合,与区域发展规划、各地区总体发展规划、各相关专项发展规划等有效衔接。组织编制专项发展规划,科学调研测算,在条件适宜的产业园区、旅游服务区、商业商务中心以及交通枢纽、医院、学校等公共建筑,合理布局燃气分布式和分散式风电、分布式光伏,逐步形成“多元、可靠、高效、清洁、智能、绿色”的能源供应体系,建设分布式智慧能源网,打造低碳能源供应基地。
各地政府在核准审批燃气分布式能源项目时,应按照国家相关文件精神,根据当地资源条件和用能需求,因地制宜考量项目体量和供能范围,放宽对设备单机容量和项目总体装机规模的限制。同时,各地方政府和电网企业在项目引进、审批、并网等多方面,应给予大力支持并为燃气分布式能源项目提供一定的便利条件。
其次,建议完善碳市场建设,鼓励参与碳交易。
规范燃气分布式能源参与碳排放交易市场。完善碳市场向燃气分布式能源的价格传导机制,能源顶层规划应兼顾“安全、低碳、经济”的发展目标。制定燃气分布式能源参与碳市场的规则,规范方法学,将其减碳部分列为自愿减排范畴,鼓励参与碳交易市场。建立并完善燃气分布式能源参与碳交易的长效管理机制和监管机制,充分考虑燃气分布式能源在节能减碳进程中的重要作用,明确在“双碳”各阶段分布式能源行业的发展目标。
再次,推进能源市场化改革,发挥市场调节机制。
持续深化燃气分布式能源上网电价市场化改革。发挥市场的基础性作用,建立完善气电价格联动、气热价格联动等价格联动机制。
探索多种方式参与电力市场交易。完善分布式能源参与电力市场化交易的机制和规则。鼓励将包括燃气分布式能源在内的多能互补分布式能源项目纳入电力市场化交易范围。鼓励以燃气分布式能源聚合商/虚拟电厂的方式参与电力市场化交易。优先在园区、负荷聚集区开展燃气分布式能源参与现货市场交易、电力辅助服务市场的试点示范。
依托数字化技术建立能源综合服务市场。鼓励在低碳园区、低碳建筑领域示范应用,充分发挥燃气分布式能源等清洁能源在构建低碳能源系统中的作用。建议开展试点示范建设,依托现代化信息技术,建立各层级、多维度开放的能源综合服务市场。鼓励包括燃气分布式能源在内的各类清洁能源接入,在分布式能源、微电网、可再生能源、区域输配电网等多网协同、互联互通的能源系统基础上,构建多主体参与、多能源交易、多种增值服务交易的能源综合服务市场,搭建产业智慧管控一体化平台。
推行良性互动行政管理,优化营商环境。针对燃气分布式能源跨界发展的新趋势,建议能源领域内各主管部门加强协调合作,建立与新兴市场主体间的良性沟通互动机制,快速推动相关政策法规的实施和落实。推动行政审批机制优化,促进能源领域“证照分离”改革,进一步提高项目的管理和审批效率。简化经营审批程序,鼓励采取备案制,同时简化燃气分布式能源项目电力并网程序。鼓励能源企业跨界经营,推行在特定行政区域内包括电、热、气(氢)等多种能源甚至结合能源、市政、环卫一体化经营的试点。
最后,继续加强核心技术和装备的政策推动。
强化核心技术和装备攻关。继续鼓励支持具有研发实力的研究所和大型制造企业对燃气内燃机、燃气轮机等核心设备的研发制造、技术升级,对于核心设备的研发给予政策和研发经费支持。不断提高国产设备的性能水平,提升主机和配套设备质量水平,质量标准需逐步向国际先进水平看齐。鼓励设备研发制造企业对于新兴技术、新型设备的研发、生产和应用,如氢燃料内燃机和燃气轮机、燃料电池等,并给予政策性和经济性扶持。推动产学研结合,加强系统集成、优化运行等相关技术研究,支持燃气分布式能源装备配式、模块化设计和生产。进一步加大资金和政策扶持力度,建设一批示范项目,优先采用自主技术装备,根据其自主化水平给予投资补贴或者奖励。
持续完善行业标准和后评估机制。持续修订和完善行业标准及规范,将多能耦合、电力接入、项目建设、调度协调等相关内容纳入其中,构建完整全面的标准体系,指导燃气分布式能源行业科学、规范、有序发展。进一步完善项目后评估机制,打造项目运行数据平台,建设项目数据库。充分利用后评估成果反向指导项目前端开发。对优质项目给予一定政策性表彰。
给产业投资、建设相关企业的建议
企业是燃气分布式能源产业发展的主体。近年来,许多燃气分布式能源项目受投资、运营成本较高等因素影响,并未获得理想的经济效益,市场对于燃气分布式能源的投资开始趋于谨慎。
首先,建议企业拓展思路,创新市场策略和商业模式。
促成跨界合作。紧密与各地政府和用能单位沟通,结合各地城市建设、产业规划窗口期,在符合条件的产业园区、城市综合体、工商业、医疗、教育、行政等区域和用能建筑内大力开展分布式项目建设。加强企业间横向合作,与能源领域其他专业企业合作,打造强强联合的经营主体。
创新商业模式。建议将燃气分布式能源项目的建设与新形势下产业转型升级、产业聚集相结合。在有产业基础的区域,建设具有示范效果的优质项目,并以此为抓手,因地制宜打造符合特定产业需求的能源供应体系,促成标准化、规模化发展。
推动综合化发展。加强多种能源融合,不断提高能源转化效率、能源传输和利用效率,将项目着眼点由单一的燃气分布式能源项目向综合能源转变,建设低碳化、可持续发展的智慧能源系统。
推进多元化发展。将能源与市政建设、废污处理相结合,将燃气分布式能源优势应用到建设无废区域、无废城市中,让区域资源价值最大化。开发生物质天然气、沼气、氢气等多气源的燃气分布式能源项目。
打造新业态。积极响应国家振兴乡村战略,探索适合我国国情的农村能源项目发展机制,把燃气分布式能源等技术和农村丰富的可再生能源资源相结合,打造既能满足农村用能升级,又能把农村能源变成产业的新型业态。
其次,建议企业着力推进技术和服务升级。
打造燃气分布式能源智能管理系统。充分利用人工智能、云计算、区块链、物联网、大数据等现代信息技术,建设智慧能源管控平台,打造源网荷储一体化的低碳智慧能源系统。积极与地方政府合作开展产业园区数字化合作,将自身能源管理系统与园区整体能源管理系统相融合,为园区提供数字化多元化服务。
工程技术服务企业拓宽专业领域、加强人才培养,由单一专业向跨专业发展,由传统燃气分布式系统向融合可再生能源、氢能、储能、碳管理的综合智慧能源领域拓展,增强服务能力、扩大服务范围,为行业发展保驾护航的同时保持企业自身可持续发展的生命力。
在新形势、新背景之下,打造专业化运营管理服务产业。通过专业化人才培养,建立专业运营管理团队,成立专业运营管理公司,为市场提供专业化运营管理服务。
对其他相关方的建议
此外,为促进燃气分布式能源的发展,笔者还建议:
推动提升气源供应保障能力。完善城市燃气输配管网,优化高压、次高压管网布局,提高中压管网覆盖水平,扩大市县燃气管网覆盖范围并向具备条件的沿线乡镇辐射,加强管网互通互联,提升管网输送能力和可靠性水平。优化储气设施布局,增强天然气调峰和保供能力。因地制宜建设储气库、储气罐等多元的储气系统,加快储气能力建设,增强天然气调峰和保供能力。推动制定天然气管道掺氢、生物天然气生产及并网相关标准、指导性文件。鼓励天然气管道掺氢、生物天然气并入天然气管网进行试点示范并开展推广。
提供金融支持。对于金融行业和有资金实力的企业,建议在绿色金融框架下,丰富金融创新。针对燃气分布式能源的特征协助整合资源,支持新型商业模式。发挥能源转型基金的引领作用,将燃气分布式能源作为重要投资领域,充分发挥金融与绿色产业的协同优势。
加强国际合作。国际上分布式能源发展的历史更长,在很多技术和商业模式创新上具有优势。应加强国际合作,在学习国际先进经验的同时,积极在包括“一带一路”国家在内的海外进行投资。与IGU(国际燃气联盟)、UNEP(联合国环境署)等相关国际组织加强交流合作,共同推动我国燃气分布式能源更好更快发展。
(转自:中国石油石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