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10-29
美国
证券化指的是将许多资产集中在一起,创造出投资者可以购买和交易的证券。事实上,将多样化的贷款组合捆绑在一起的过程是一种行之有效的降低风险的方法。通过仔细审查每一笔基础贷款,人们可以确信它们不会一下子全部变成坏账。
在金融危机爆发前,华尔街滥用证券化,将次级抵押担保证券打包成一个神秘的实体,称为“债务抵押债券”。但自金融危机爆发以来,联邦监管机构遏制了这些滥用行为,资产担保证券再次繁荣起来。
2016年,美国大约一半的住宅太阳能是由租赁公司提供的,比如太阳城公司(SolarCity,现在是特斯拉的子公司),这些公司保有对太阳能设施的所有权,而另外一半为客户所有,他们通常通过贷款来支付预付成本。随着太阳能成本的下降,客户越来越多地选择直接购买,而不是租赁。到2019年,预计2/3的新客户将拥有自己的太阳能系统。但是太阳能供应商向客户提供贷款的能力受到它们资产负债表的限制。
这就是证券化的来龙去脉。数十年来,客户每月付款的现金流非常稳定,使分布式太阳能投资成为机构投资者的首选。如果太阳能供应商能给投资者提供证券化贷款和租赁服务,那么它们就能迅速扩张,服务于尚未开发的巨大的分布式太阳能市场。
2015年,研究发现,屋顶太阳能具有满足全国40%的电力需求的技术潜力。屋顶太阳能只能满足美国一小部分的电力需求,还有很大的上升空间。随着屋顶太阳能成本的下降,安装太阳能的美国家庭和企业数量增加,使得2008~2014年的太阳能市场年增长率高于40%。如今,住宅式屋顶太阳能的发电量是大型建筑的两倍。尽管其增长速度受到资金供应的限制,但仍有大量尚未开发的潜力。
在美国之外,无论是在发达国家还是发展中国家,屋顶太阳能都有巨大的发展潜力。尤其是印度,它给自己设定了一个非常具有挑战性的目标,到2022年屋顶太阳能发电量要高达400亿瓦。但是在印度,融资渠道有限仍然是屋顶太阳能发展的最大障碍。
在美国,证券化以筹集债务资本的方式来部署分布式太阳能的势头正在增强。2013~2016年,以太阳能公司为首的分布式太阳能供应商通过在债券市场上出售住宅式太阳能资产担保证券,筹集了逾10亿美元的资金。
在证券化的过程中,太阳能供应商将屋顶太阳能装置的各种贷款组合捆绑到一个特殊用途的金融工具,即使太阳能供应商破产,这也是一种保护贷款的方法。
然后,供应商向固定收益投资者发行证券,这些投资者从基础贷款的现金流中获得利息支付。随着太阳能供应商账簿上的贷款逐渐消失,供应商可以免费为新的太阳能设备提供资金。
随着太阳能的普及,马赛克太阳能公司(Mosaic Solar)等公司正专注于其他太阳能供应商提供的证券化贷款。预付利率(投资者愿意以证券形式购买的基础贷款价值的百分比)的稳步上升,是投资者对证券化感到安心的一个好迹象。2013~2016年间,新的太阳能证券化的预付利率从62%攀升至75%。相比于这样的水平,汽车和抵押贷款证券化的预付利率开始接近90%,而投资者对这两种证券化产品都非常熟悉。
尽管如此,想要做到更广泛地利用证券化为分布式太阳能装置提供资金,仍然存在一定障碍。随着美国利率的攀升,新发行的太阳能证券的收益率也在上升——从2013年的4.8%上升到2016年的6.25%。这种增长使得融资成本更高,很可能会抑制分布式太阳能的增长。此外,大部分公司都不足够大而且没有多样化的太阳能资产组合来实现其证券化。在规模较小的太阳能供应商开始将资产集中起来,实现共同证券化之前,这些证券的市场可能仍将存在规模小和流动性不足的问题,这显然不是潜在投资者希望看到的局面。
目前大数据的崛起更加促进了太阳能发电证券化的进程,因为他既可以实现证券化,也可以防止它变成突然破裂的泡沫。为了降低投资分布式太阳能项目组合的风险,投资者将需要尽可能多的证据,证明太阳能设备在其整个生命周期内的表现符合预期,并确保客户可以每月支付贷款或租赁费用。一些公司开始提供相关的准确数据。例如,电力分析公司(kWh Analytics)建立了一个数据库,包含了美国各地几十万个正在运作的太阳能项目的数据。然后,电力分析公司把这个数据库展示给一些大的保险公司,这些公司已经同意为那些发电量低于预期的太阳能系统提供保险。
中国
资产证券化由于隔离了投资者和融资企业自身存在的风险,这对拥有高质量资产但整体信用一般的企业来说,不失为一种高效且低成本的融资方式,因此资产证券化在资本市场上发展迅猛
我国先后经历了资产证券化的试点期、常态发展期、业务快速发展期。2020年4月30日,中国证监会、国家发展改革委联合发布《关于推进基础设施领域不动产投资信托基金(REITs)试点相关工作的通知》,推动实体经济中能收取租金的实物不动产进行证券化,同时标志着我国金融市场中资产证券化的范围扩大。光伏电站是一种总体规模巨大,投资需求高,但又能够产生稳定现金流的实物资产,完全具备大规模证券化的条件和潜力。
太阳能电站资产证券化模式多样
针对光伏电站的不同融资主体,证券化模式也有不同。拿传统模式来说,融资平台公司(比如五大电力集团)作为融资主体,购买已有电站。证券公司通过建立专项资产管理计划,与融资平台公司签订受益权转让合同,进而进入二级市场发行证券。投资人(企业或个人)则通过购买证券获得稳定安全的收益。
“如果发行太阳能发电项目的证券,便可作为金融商品出售给个人及企业,借此筹集资金,但售电的收益肯定会流向投资者手中。从而,实现社会拥有光伏电站,光伏电站造福社会的良性循环。使得光伏企业可持续的为社会创造清洁能源。”倪济闻认为,随着政策的完善和市场的推动,电站资产证券化必将成为光伏产业的发展趋势,也将推动光伏电站走向成熟的资本化和市场化运作。
另外,一些企业由于种种原因在电站项目的贷款上受到限制,如果能利用券商资产证券化盘活资产,对它们来说则具有很大的吸引力。一些租赁公司为了提高资产周转率也有需求。资产证券化无疑为企业开辟了新的融资渠道。
目前大家最为关注的光伏电站的风险,无疑于投资回报的不明晰。随着电价补贴政策的出台,这一风险将化解,再加上未来保险公司推出的电站保险,光伏电站这一基础资产的风险将有效降低,也将吸引到更多的投资者。未来,电站资产证券化通过大规模的市场实践必将带来光伏市场蓬勃的发展。
哪些不同?
运作模式
我国资产证券化运作模式和流程与美国大致相同,均采取表外业务模式。
国际上信贷资产证券化的模式以三个国家为代表:美国模式,又称表外业务模式,即在银行外部设立特殊机构(SPV),用以收购银行资产,实现资产的真实出售:
德国模式,又称表内业务模式,即在银行内部设立特定机构运作证券化业务,资产所有权仍归属银行,保留在资产负债表中:
澳大利亚模式,又称准表外模式,是上述两种模式的结合类型:由原权益人成立全资或控股子公司作为SPV,子公司通过购买母公司或其他公司资产组建资产池发行证券。表内融资模式重在解决银行流动性问题,表外融资模式则重在改善银行监管指标。
虽然在探索阶段,我国对这三种模式均有所尝试,但2005年启动商业银行信贷资产证券化至今,我国只采取过表外业务这一官方及大多数学者都认为我国应采取美国模式(表外模式)。
发展方式
中美资产证券化的发展路径正好相反,美国遵循先发展后管制,中国实施先管制后发展。
美国的资产证券化是在金融机构自发创新和政府的推动下发展起来的,政府不仅未设限制反而提供便利,例如机构MBS(住房抵押贷款证券)的国家信用担保,陆续出台的减免税收和简化监管的法律,直到金融危机后才明确对贷款信用审查和资产支持证券自持比例提出限制要求,但总体监管环境仍宽松。 中国从发展之初就制订了大量配套法律法规,分阶段试点、参与机构审批制、发行额度限制意味着国家完全控制着资产证券化的路径和节奏。中美在发展方式上不具有可比性,我国应充分考虑国情探索适合的模式。金融完全自由化的粗放模式不适用于发展中国家金融市场的客观条件,中国渐进式的在政府指导下的发展方针在防范风险上有其优越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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