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08-30
近日,国家环境保护标准《陶瓷制品制造业污染防治可行技术指南(征求意见稿)》发布,详情如下:
关于征求国家环境保护标准《陶瓷制品制造业污染防治可行技术指南(征求意见稿)》意见的函
各有关单位:
为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等法律,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控制污染物排放许可制实施方案的通知》(国办发〔2016〕81号),建立基于排放标准的可行技术体系,防治环境污染,改善环境质量,推动陶瓷制品制造业污染防治技术进步,我部决定制定《陶瓷制品制造业污染防治可行技术指南》。
目前,标准编制单位已完成标准的征求意见稿,按照《国家环境保护标准制修订工作管理办法》相关规定,现将标准征求意见稿印送给你们,请研究提出书面修改意见,于2018年9月25日前反馈我部。标准征求意见稿和编制说明可登录我部网站(http://www.mep.gov.cn/)“征集意见”栏目检索查阅。
联系人:李磊王泽林
邮寄地址:北京市西城区西直门南小街115号
邮政编码:100035
联系电话:(010)66556218(兼传真)、66556221
附件:1.征求意见单位名单
2.陶瓷制品制造业污染防治可行技术指南(征求意见稿)
3.《陶瓷制品制造业污染防治可行技术指南(征求意见稿)》编制说明
生态环境部办公厅
2018年8月23日
附件1
征求意见单位名单
1.发展改革委办公厅
2.工业和信息化部办公厅
3.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环保厅(局)
4.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环境保护局
5.环境保护部环境工程评估中心
6.环境保护部环境规划院
7.中国环境科学研究院
8.中国环境监测总站
9.中国硅酸盐学会陶瓷分会
10.中国建筑卫生陶瓷协会
11.中国陶瓷工业协会
12.咸阳陶瓷研究设计院有限公司
13.蒙娜丽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14.广东金牌陶瓷有限公司
15.广东新明珠陶瓷集团有限公司
16.广东东鹏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17.佛山高明顺成陶瓷有限公司
18.广东欧文莱陶瓷有限公司
19.广东嘉宾陶瓷有限公司
20.珠海市斗门区旭日陶瓷有限公司
21.广东马可波罗陶瓷有限公司
22.福建省铭盛陶瓷发展有限公司
23.山东统一陶瓷科技有限公司
24.杭州诺贝尔陶瓷有限公司
25.衢州市圣宝建材有限公司
26.湖北杭瑞陶瓷有限责任公司
27.安阳贝利泰陶瓷有限公司
28.惠达卫浴股份有限公司
29.东陶机器(北京)有限公司
30.禹州市中陶卫浴有限公司
31.佛山市顺德区乐华陶瓷洁具有限公司
32.唐山北方瓷都陶瓷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33.湖南华联瓷业股份有限公司
34.淄博华光陶瓷科技文化有限公司
35.广西三环企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36.中材江西电瓷电气有限公司
37.江西萍乡龙发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38.佛山市莫森环境工程有限公司
39.佛山君帝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部内征求相关司局意见)
2.陶瓷制品制造业污染防治可行技术指南(征求意见稿)
前言
为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等法律,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控制污染物排放许可制实施方案的通知》(国办发〔2016〕81号),防治环境污染,改善环境质量,建立基于国家污染物排放标准的可行技术体系,指导污染物排放许可证申请与核发工作,推动陶瓷制品制造业污染防治技术进步,制定本标准。
本标准规定了陶瓷制品制造业的废气、废水、固体废物和噪声污染防治可行技术。
本标准为首次发布。
本标准的附录A~附录C为资料性附录。
本标准由生态环境部组织制订。
本标准起草单位:建筑材料工业技术情报研究所、北京全华环保技术标准研究中心、中
国建筑材料科学研究总院有限公司、环境保护部华南环境科学研究所、佛山市建材行业协会
和江苏科行环保股份有限公司。
本标准由生态环境部20□□年□□月□□日批准。
本标准自20□□年□□月□□日起实施。
本标准由生态环境部解释。
陶瓷制品制造业污染防治可行技术指南
1适用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建筑陶瓷、卫生陶瓷、日用及陈设艺术瓷和特种陶瓷制品制造企业的废气、废水、固体废物和噪声污染防治可行技术。
本标准适用于陶瓷制品制造业排污许可管理,也可作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国家污染物排放标准制修订、污染防治技术选择的参考。
2规范性引用文件
本标准内容引用了下列文件或其中的条款。凡是不注明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有效版本适用于本标准。
GB18597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
GB18599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处置场污染控制标准
GB25464陶瓷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
《国家危险废物名录》(环境保护部第39号)
《危险废物转移联单管理办法》(国家环境保护总局令第5号)
3术语和定义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标准。
3.1陶瓷制品制造业ceramicsmanufacturingindustry
指用黏土类及其他矿物原料经过备料、成型、烧成等过程而制成各种陶瓷制品的工业,主要包括建筑陶瓷、卫生陶瓷、日用及陈设艺术瓷和特种陶瓷的制造。
3.2建筑陶瓷wallandfloortiles
指用于建筑物饰面或作为建筑构件的陶瓷制品,主要指陶瓷墙地砖,不包括建筑琉璃制品和烧结瓦等。
3.3卫生陶瓷ceramicsanitaryware
指用于卫生设施的陶瓷制品,主要包括卫生间用具、厨房用具和小件卫生陶瓷等。
3.4日用及陈设艺术瓷daily-useandartisticporcelain指供日常生活使用或具艺术欣赏和珍藏价值的各类陶瓷制品,主要品种有餐具、茶具、咖啡具、酒具、文具、容具、耐热烹饪具等日用制品及绘画、雕塑、雕刻等工艺美术技能与陶瓷制造技术于一体的艺术陈设制品等。
3.5特种陶瓷specialceramics
指通过在陶瓷坯料中加入特别配方的无机材料,经过高温烧结成型,从而获得稳定可靠的特殊性质和功能,如高强度、高硬度、耐腐蚀、导电、绝缘以及在磁、电、光、声、生物工程各方面的应用,而成为一种新型特种陶瓷。主要有氧化物瓷、氮化物瓷、压电陶瓷、磁性瓷和金属陶瓷等。
3.6标准状态standardcondition
指温度为273.15K,压力为101325Pa时的状态。本标准涉及的大气污染物浓度,如无特别说明,均以标准状态下的干烟气、氧含量18%为基准。
3.7烟气治理组合技术integratedpollutioncontroltechnologyforfluegas
指用于陶瓷制品制造业的烟气治理组合技术,按照排放方式分为以下三类:窑炉烟气治理组合技术(单条或多条窑炉烟气治理后排放)、喷雾干燥塔烟气治理组合技术(单座或多座喷雾干燥塔烟气治理后排放)和窑炉-喷雾干燥塔烟气联合治理组合技术(单条或多条窑炉烟气和单座或多座喷雾干燥塔烟气联合治理后集中排放)。
3.8污染防治可行技术availabletechniquesofpollutionpreventionandcontrol
根据我国一定时期内环境需求和经济水平,在污染防治过程中综合采用污染预防技术、污染治理技术和环境管理措施,使污染物排放稳定达到国家污染物排放标准要求、规模应用的技术。
4行业生产与污染物的产生
4.1生产工艺特点
4.1.1陶瓷制品制造工艺过程主要包括原料制备、成型、烧成和后加工等工序。
4.1.2陶瓷生产原料主要包括长石类、石英类和黏土类矿物原料,以及少量钙镁质等矿物原料和化工原料。
4.1.3建筑陶瓷生产用燃料种类主要包括煤制气、水煤浆、煤粉和天然气,其他陶瓷生产用燃料主要包括天然气和液化石油气。
4.1.4隧道窑和辊道窑生产具有连续生产特征,应减少临时停窑。临时停窑会造成资源浪费和污染排放总量增加。
4.2污染物的产生
4.2.1陶瓷制品制造企业典型产污环节见附录图A.1和附录图A.2。
4.2.2陶瓷制品制造业窑炉大气污染物主要包括颗粒物、二氧化硫(SO2)、氮氧化物(NOx)、氯化物、氟化物、铅及其化合物、镉及其化合物、镍及其化合物,颗粒物、SO2和NOx初始浓度常见范围见附录表B.1。喷雾干燥塔大气污染物主要包括颗粒物、SO2和NOx,其初始浓度
常见范围见附录表B.2。
4.2.3陶瓷生产过程中的无组织排放主要来源包括原料制备和成型工序。采用干压成型的建筑陶瓷生产企业的无组织排放主要来源还包括粉料制备、成型、烧成后制品干法切割、磨边和表面抛光等后加工工序。
4.2.4陶瓷生产废水主要包括原料制备工序产生的含泥废水和含釉废水。建筑陶瓷制品制造企业生产废水还包括陶瓷砖后加工废水和脱硫废水。陶瓷生产废水污染物主要包括悬浮物以及少量的化学需氧量(CODCr)和氨氮。
4.2.5陶瓷制品制造企业生产过程产生的一般固体废物主要包括原料制备等工序产生的废泥、废坯、废釉料和煤灰渣,成型工序产生的废石膏模具,烧成工序产生的废耐火材料和废窑具,烧成和后加工工序产生的抛光废渣、废砖和废瓷,以及烟气脱硫设施产生的脱硫固废。陶瓷制品制造企业产生的危险废物主要包括使用油墨和有机溶剂过程中产生的废物和煤气生产过程中产生的煤焦油。
4.2.6陶瓷制品制造企业的噪声主要来源于运转的设备设施,包括物料破碎设备、球磨机、窑炉风机和空压机。建筑陶瓷生产主要噪声源还包括干压成型工序和后加工工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