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快建设全国统一大市场的意见》于4月10日对外公布。意见提出从强化市场基础制度规则统一、推进市场设施高标准联通、打造统一的要素和资源市场、推进商品和服务市场高水平统一、推进市场监管公平统一、进一步规范不当市场竞争和市场干预行为六个方面加快建设全国统一的大市场。
全国统一的大市场是全国范围内规则统一、交换自由、风险共担、一致对外的大市场,具有市场一体化和政策全国化两个显著特征,加强地方之间政策协调,消除地方壁垒,统一地方市场,实现商品和资质、资本、技术、数据、劳动力等生产要素国内自由流动,增大市场规模,增强市场供应韧性,降低市场交易成本,主导市场定价,“充分发挥国内超大市场规模优势和内需潜力,构建国内国际双循环相互促进的新发展格局”。
毋庸讳言,国内地方政策方向和把控程度不一,资源配置带有明显的地方保护色彩,地方市场长期割据,市场功能无法充分发挥;地方差距、城乡差距、工农差距、行业差距等越拉越大。构建统筹协调、宏观调节、流动自由、高效有序、促进创新和畅通循环的全国统一的大市场势在必行。
垃圾治理行业也存在地方保护政策和地方市场割据,需要从推动跨域合作、跨行业同质垃圾协同处理、开放地方市场和发展循环经济增强垃圾治理行业的造血功能等方面着力构建全国统一的大市场需要加强以下几个方面。
一是推动垃圾治理跨域合作和同质垃圾协同处理。打破“各人自扫门前雪,莫管他人瓦上霜”的陈旧观念,调整“地方自治”政策为“地方负责,跨域合作”政策,深化垃圾管理体制改革,完善垃圾治理和处理技术标准,建立健全垃圾排放与处理许可权交易市场,以垃圾容重、垃圾处理设施占地、垃圾处理的邻避性和生态环境保护难度较大的生活垃圾、建筑垃圾、旧家电、废塑胶、废纸、废纺织等易于长途运输的特殊垃圾为重点推动跨域合作跨行业同质垃圾协同处理,增大处理规模,提高处理效率和综合效益。
优先推进下列4种地区(区域)的垃圾处理跨域合作和跨行业同质垃圾协同处理:
(1)地域相邻、交通便捷、联系紧密和产业互补,同城化趋势明显,出于功能布局需要,有必要统筹垃圾处理的区域,如粤港澳大湾区、长三角、京津冀这样的都市圈区域;
(2)本地土地资源紧张而资金充足,有意愿寻求外地提供垃圾处理服务的地区,如广州、上海、北京这样的一线城市;
(3)一些人口较少地区,本地垃圾处理量小乃至形不成垃圾集中处理的规模效应;
(4)经济欠发达地区需要外地提供垃圾处理资金等资源支持。
二是开放地方垃圾资源化利用市场。打破“只相信自己的儿子”的传统观念,树立垃圾处理招投标只问“英雄”不问“英雄出处”的新风尚,为此要完善垃圾处理行政许可制度和投融资制度,清理整顿地方投融资平台和垃圾处理设施建设运营秩序,破除垃圾处理地方垄断,依法查处“跑马圈地”行为和不正当竞争行为,清理废除妨碍依法平等准入和退出的规定和做法,公布垃圾减量、收集、运输、资源化利用和填埋处置等处理环节的市场化指数,出台垃圾处理工艺、技术和设备选择指南,完善垃圾处理定价制度和定价方法,区分公共服务性服务和经营服务性服务,以公益性较强的生活垃圾、医疗垃圾及其他有害垃圾为重点推动地方市场开放,破除地方保护和区域壁垒,保障公益平衡公益私利。当前,要重点查处生活垃圾焚烧处理细分市场的地方割据和不正当竞争行为。
三是发展循环经济。打破垃圾处理为处理垃圾而处理垃圾的消极局面,围绕垃圾处理生态化、低碳化、综合化、市场化、社会化发展趋势创新垃圾资源化利用场景,建立生产生活+垃圾处理的循环经济生态链和生态圈,发展循环经济,增强垃圾治理行业的造血功能。重点开发推广石化基生产生活原料与燃料的生物质类替代品,强化生物质类垃圾的物质利用、能量利用和综合利用,强化农作物生物质的农业回用,提高动物过腹转化和梯级利用在生物质类垃圾综合利用的地位,强化石化基垃圾的物质利用,重视石化基垃圾的综合利用和抑制石化基垃圾的能量利用,补齐生活垃圾物质利用和厨余垃圾资源化利用短板,升级改造现有垃圾能量利用设施,开发烟气二氧化碳捕集、利用和封存技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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