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江西省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审议并全票通过了《江西省生活垃圾管理条例》,并明确2022年3月1日起实施。
《条例》立法工作坚持科学民主依法立法,遵循新修订的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等上位法有关规定,严格按照省人大常委会“以良法行善治”的工作要求,围绕统筹推进全省生活垃圾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进程开展立法工作,以行政法规形式促进全省建立完善生活垃圾的全过程全链条分类管理系统。
《条例》共十章六十九条,对规划建设、源头减量、分类投放收集运输和处理、社会参与、监督管理、法律责任等作了明确规定。《条例》的出台标志着江西省生活垃圾分类管理迈入了法治新时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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