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15日,市交通运输局、应急管理局、生态环境局、文化广电旅游局联合组织对涉及我市京杭运河沿线的南湖区、秀洲区、海宁市、桐乡市、经开区港口码头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问题开展销号验收工作。
验收组分别听取了南湖区、秀洲区、海宁市、桐乡市、经开区信访件属地整改落实情况汇报以及市交通运输局、市应急管理局信访件整改情况汇报,核查了信访件相关生态环境问题整改落实情况,查阅了相关台账资料,同意上述五个区市通过验收,并要求各区市进一步强化港口码头生态环境提升,建立动态污染防治长效机制,继续加强码头环保工作的日常监管和监测,有效保障京杭运河水质。
去年第二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期间,反映嘉兴大运河及其支线区域内,存在大量码头和危化品仓库,有些码头无环评无污染防治措施。接受信访件后,我市交通运输部门迅速行动,全面排查,明确整治清单和工作措施,积极协调应急管理、生态环境等部门,采取联审联办、开辟快速通道、部门联动等措施开展问题整改,信访件反映的问题已基本按要求整改完成。整改后,嘉兴大运河及其支线区域内275家码头企业中已补全环评手续153家、关停37家。同时督促区域内保留的238家营运码头单位开展全面排查,根据排查发现的环保设施不全的问题制定提升方案,完成了码头环保设施的完善整改工作。
近年来,嘉兴交通部门按照省委、省政府决策部署,坚持“生态优先、绿色发展”“共抓大保护、不搞大开发”,加强横向协同、上下联动、全力攻坚,以红船启航地的高度政治责任感抓好长江经济带船舶和港口污染突出问题整治,全面如期完成了各项目标任务,系统解决了码头环保设施改造提升和环保手续不完善的历史遗留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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