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使用FIDIC合同条件的海外工程项目中,依据合同要求,承包商应负责购买项目的工程一切险,此工程一切险的受益人为承包商和业主,换言之,承包商应以承包商和业主的联合名义购买项目的工程一切险,作为项目实施过程中,对承包商和业主的保障措施之一。与人身保险一样,在项目实施过程中,如果发生了保险中规定的可以赔偿的事件,则承包商应负责与保险公司沟通,又保险公司赔偿给承包商和业主相应的损失。那么,关于工程一切险的索赔,我们应该怎么做呢?
我们都知道,海外的工程项目一般分为施工总承包和设计施工总承包项目,无论是这两类项目中的哪一类,都必须购买工程一切险,设计施工总承包项目多了一个设计险,那是专门针对工程设计所购买的保险。所以,在进行如何向保险公司进行工程一切险索赔前,需要把工程一切险和设计险分开,因为两者的担保范围不一样,保险公司赔偿的标准也不一样,本文仅针对工程一切险。
我们先了解工程一切险的构成,这类保险一般分为两大部分,第一部分是施工材料和工程损害的担保,其担保金额为合同价;第二部分为第三方责任险,包括对第三方的人身和财产的赔偿担保,这部分保险有赔偿范围,一般为合同规定的赔偿范围,如果合同没有规定,则应由保险公司、业主和承包商三方共同商议决定;此外,这两部分保险都有一定金额的自赔款,就是承包商和业主自己承担的部分,保险公司的赔偿应扣除自赔款。
有些人可能还有疑问,保险还包括设备和人工险,在实际操作中,设备险和人工险是专门针对项目的工程设备和工人所购买的保险,保险公司有单独针对设备和人工的保险,需要单独购买。这类保险的有效期一般为一年,也就是说,设备和人工险需要每年更新一次。而工程一切险的有效期一般为合同工期加上工程缺陷责任期,除非项目不能在合同工期内完工,否则,一般不需要办理延期。但是,如果项目工期延长了,那么,工程一切险的担保期也需做相应的延长。
在项目实施过程中,或者项目完工之后,如果发生工程一切险保单规定的事件,导致工程遭受损毁,那么,承包商应依据工程一切险保单的担保条款,在规定时间内通知保险公司,抄送业主和监理工程师。同时,除非该损毁工程阻碍了公共交通,承包商应负责保护现场,等到保险公司人员抵达现场,进行现场取证之后,再将损毁部分工程移除,重新实施。
但是,如果该损毁工程影响并阻碍了公共交通,或者阻碍了承包商开展其余相关工程,承包商应立即与保险公司沟通,征得保险公司同意之后,同时,按照保险公司的要求,做好相关的记录,包括从各个角度拍照片、拍视频、相关测量数据等等可以还原事故现场的证据。然后再将相关的损毁工程移除,开展重建工作。在这里,我们需注重通知,在第一时间通知保险公司。
保险公司收到承包商的通知后,一般会尽快安排工程师到损毁现场,进行现场取证,做完这项事件之后,保险公司可能会正式写信给承包商,要求承包商提供相关的损毁部分工程的原始数据、工程量及相关资料。承包商提供这些资料之后,保险公司开始安排专业人员对该部分损毁,依据保单的规定,结合相关证据,进行定损,定损就是确定损失,或者说确定赔偿金额,在这一过程中,还会与承包商进行沟通。
在实际操作中,由于保险公司提供的工程一切险保单上也没明确保险赔偿的程序,以及如何确定损毁工程应该赔偿多少金额,这些都没有一个确定的标准,不过,在实际的确定赔偿金额的过程中,保险公司的赔偿金额一般为移除损毁工程的费用加上重新建造的费用,也就说,保险公司给承包商和业主的赔偿至包括两部分费用,移除费加重建费,并没有利润。
在这里,我们还应记住,保险公司赔偿的损失由业主和承包商共同享用,用于移除损毁的工程及重新建设,也就是说,承包商和业主应拿该赔偿用于工程重建和移除损毁,无论该赔偿超过移除损毁和重建的费用,还是少于移除损毁和重建的费用,业主都不再单独给予承包商相应支付。但是,如果少于移除损毁和重建的费用,承包商可以依据与业主签署的合同条款,进行合同索赔。
在这里需要说明,保险工程提供的工程一切险保单,可以说是保险公司与承包商、业主共同签署的工程担保合同,依据承包商与业主签署的施工合同,发生保险索赔事件后,由承包商负责与保险公司联系,然后办理相关的索赔手续。因此,承包商的相关人员应充分了解工程一切险保单,特别是应清楚可以索赔的事件,以及哪些事件是不能索赔的,以便依据合同办事。
所以,发生工程一切险索赔事件之后,承包商应依据保单要求,在规定时间内通知保险公司,保险公司的人现场取证结束后,再移除损毁工程并重建,还需配合保险公司定损,获得相应的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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