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国内绿色债券市场重要的发行特征之一是:由经认证的绿色企业发行的绿色债券较多,据统计,有至少14家发行人被认证为绿色发行主体,详细情况见表1。
绿色发行主体即绿色产业领域发行人,上交所在2018年《公司债券融资监管问答(一)——绿色公司债券》中首次提及绿色产业领域发行人。根据沪深交易所2020年发布的最新版绿色债券发行规则,绿色产业领域公司的定义未发生改变,满足以下两个条件中的一个即为绿色发行主体:①最近一年合并财务报表中绿色产业领域营业收入比重超过50%(含);②绿色产业领域营业收入比重虽小于50%,但绿色产业领域营业收入和利润均在所有业务中最高,且均占到发行人总营业收入和总利润30%以上。银行间债券市场方面,人民银行在2019年5月发布的《关于支持绿色金融改革创新试验区发行绿色债务融资工具的通知》中也提及:探索试验区内绿色企业注册发行绿色债务融资工具,主要用于企业绿色产业领域的业务发展,可不对应到具体绿色项目。但是,目前人民银行、交易商协会方面未对绿色产业领域发行人给出具体定义。
从2020年绿色发行主体实际情况看,13家发行人均满足条件①,即最近一年合并财务报表中绿色产业领域营业收入比重超过50%(含),最大为100%,最小为68.33%。仅有1家发行人满足条件②,即贵州省水利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其绿色产业领域营业收入比重未超过50%,但是其绿色产业领域营业收入和利润均在所有业务中最高,且均占到发行人总营业收入和总利润30%以上,分别为42.46%和34.61%。值得注意的是,绿色产业领域利润占总利润的比重指标方面,选取的是毛利润指标。
14家绿色发行主体中,有4家发行的绿色债券为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分别为,福建海峡环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雅砻江流域水电开发有限公司、华能澜沧江水电股份有限公司、北京京能清洁能源电力股份有限公司,这4家绿色发行主体绿色产业领域营业收入比重分布在98.74%~100%,考虑到绿色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要求募集资金100%用于绿色项目,比绿色企业债券和绿色公司债券要求更严格,实践中,对于发行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的绿色产业领域发行人,我们倾向于其绿色产业领域营业收入比重占比达到95%以上。
通过认证绿色企业主体发行绿色债券的好处主要有:其一,可以不对应具体的项目发行债券,但需注意的是虽然无需指定募投项目,但是募集资金的使用方向仍需满足监管机构的要求;其二,节约发行人成本,发行人在认证为绿色企业后,无需对其发行的债券再次进行认证,节约绿色第三方评估认证成本;其三,从绿色金融发展角度来看,绿色企业主体认证是从企业整体角度出发,对企业进行整体考核,通过多方面的评价,确定企业的绿色效益及实现情况、监控和防范企业的环境风险,更准确地识别出环境绩效好、社会责任意识强的“绿色企业”,进而引导产业结构调整、升级,实现绿色经济,落实可持续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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