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02-21
2020年是山东省委、省政府确定的“重点工作攻坚年”,面对疫情防控和实现经济社会发展目标的双重任务,山东省生态环境厅深化制度创新,加快流程再造,持续优化服务,服务经济高质量发展。闪电新闻记者从今天山东省生态环境厅召开的新闻发布会上了解到,今年以来,全省生态环保系统加大环评简政放权力度,创新环评服务水平,统筹做好疫情防控期间审批服务,加强“三线一单”和规划环评宏观引导,实施环评事中事后靶向监管。数字显示,山东是全国部分省级行政权力事项下放力度最大的省份之一。
今年7月,省政府颁布《关于调整实施部分省级行政权力事项的决定》,其中,建设项目环评省级审批权限除跨市的项目外均予以下放,实现了应放尽放、减无可减、放无可放,是全国下放力度最大的省份之一。同时,针对受疫情冲击最大的中小微企业、个体工商户,积极实施环评审批正面清单,在生态环境部豁免10大类30小类的基础上,山东省进一步扩大实施范围,延长实施期限,确定对22大类47小类原需登记表备案的建设项目,实行环评长期豁免管理;在生态环境部对17大类44小类试点告知承诺的基础上,山东省确定对18大类46小类开展试点。同时,积极服务民生保障,将生猪养殖项目纳入告知承诺审批,提高生猪养殖项目服务水平。截至目前,全省实行告知承诺项目5273个,切实减轻了企业负担,提高了审批效率。
在新闻发布会上,山东省生态环境厅一级巡视员葛为砚介绍,山东省生态环境厅不断创新环评服务水平。一是提供精准服务。今年4月,省生态环境厅印发了《优化环评审批服务助推重大项目建设的若干措施》,提出了推进环评审批提质增效、全力推动重大项目建设、强化空间管控宏观引导、统筹做好疫情防控和审批服务、优化营商环境、助推重大项目建设等十项措施,促进生态环境保护与经济高质量发展双赢。二是再造运行流程。制定出台了《建设项目环评文件评估审查内部程序规定》,对环评的审前服务、受理、评估、审查和调度通报等环节明确流程、时限和要求,实行并联提速,报告书类项目环评审批时限统一提速至25个工作日;报告表类项目提速至18个工作日,审批效率明显提升。三是完善重大项目落地机制。强化主动服务意识,对接发改、交通、工信等部门,梳理全省重大项目1330个,省级审批重大项目31个,按月调度项目进展,逐一明确联络员,提前介入,主动了解企业在生态环境方面的政策需求,研究解决措施。针对企业反映的普遍性问题,多次召开行业对接会,进行答疑解惑和政策解读。
受疫情影响,不少企业运营出现暂时性困难,对此,全省生态环境系统统筹做好疫情防控期间审批服务,将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作为重大政治任务来抓,坚持疫情防控与生态环境保护一起谋划、一体落实,确保疫情防控不松懈、项目建设不耽误。一是通过“网上办”审批服务、“不见面”技术审查、“零接触”现场踏勘,减轻企业负担,减少人员接触,方便办事企业。二是疫情防控期间,对国家和各地党委政府认定急需的医疗卫生、物资生产、研究试验等建设项目,临时性的豁免环评手续。根据疫情防控需要,医疗机构应急新增的CT、车载CT、移动DR等X射线影像设备豁免辐射安全许可手续,全力做好疫情防控保障工作。截至目前,全省共对1116个疫情防控急需的三类建设项目提供了环评应急服务。
中央要求,要加快划定并严守生态保护红线、环境质量底线、资源利用上线三条红线。山东省政府高度重视此项工作,成立了由分管省领导任组长的区域空间生态环境评价工作组,省生态环境厅组建专班集中办公,统筹推进落实各项任务。山东省生态环境厅一级巡视员葛为砚介绍,今年以来,省级技术组对各市“三线一单”初步成果进行了多次集中审核,开展了京津冀、环渤海、黄河流域等重点区域省际衔接,形成了全省“三线一单”成果,已经通过生态环境部技术审核,正在筹备省政府发布相关事宜,为实现生态环境分区管控奠定基础。还修订完善了规划环评召集审查程序,出台了环境影响区域现状评估实施细则,明确区域管理机构的主体责任,要求结合产业定位特点开展现状评估,成果由项目环评共享,大大简化了环评文件编制内容,缩短了环评编制时间,降低了项目成本。
今年11月,省生态环境厅出台了《关于进一步深化环评“放管服”改革的若干意见》,在优化小微企业环评审批服务、激发小微企业活力的同时,持续加强事中事后监管,通过完善环评溯源和过程监管,压实相关单位和人员责任,严惩环评领域弄虚作假行为。葛为砚表示,山东出台的《山东省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技术复核工作方案(试行)》,重点复核化工石化、纺织化纤、冶金机电、建材、医药、火电、造纸、危险废物处置、核与辐射等高污染、高风险、生态影响大的行业,对一批存在质量问题的环评编制单位和编制人员按规定进行了处理,倒逼环评编制单位提升能力水平,提高环评文件质量。
【来源:齐鲁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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