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3月至10月期间,宁夏回族自治区工业和信息化厅高度重视、精心组织,按照工业和信息化部2020年工业节能监察重点工作计划要求,陆续对我区(宁夏回族自治区,下同)钢铁、水泥、电解铝、煤基活性炭、兰炭、炼油、甲醇、聚氯乙烯树脂等22个耗能产品共61家企业开展节能监察工作(包括2020年阶梯电价政策执行情况专项监察)。在国家开展重点工业行业综合督查检查工作前,我区已克服疫情因素,高质高效完成了监察工作任务。监察的58家企业各项能耗指标均未超出国家能耗限额标准规定。对2家单位产品能耗超限企业和1家原始资料不齐全无法核算企业下达了《限期整改通知书》。
2020年,为助力企业复工复产,更好地服务常态化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大局,我区结合国家重大工业专项节能监察工作,通过推出部分行业线上书面监察、积极靠前服务企业、建立良好互动机制等多项举措,创新监察工作方式,打造企业复工复产“新常态”。
我区已连续两年代表工业和信息化部参加由中办、国办批准的全国重点工业行业综合督查检查工作,这既是对我区历年来重大工业专项节能监察工作的充分肯定,也提升了我区节能监察工作的权威性和社会影响力。
(转自:宁夏回族自治区工业和信息化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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