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07-20
股权类融资
股权类融资也称直接融资,是指环保企业(或项目)直接吸收机构或个人(称作投资人)的投资,从而合伙经营的一种融资途径和方法。投资人按照“共同投资、共同经营、共担风险、共享利润”的原则,将其资金直接投资到环保企业(或项目)上,环保企业(或项目)不支付资金利息。直接融资不但可以有效筹集到资金,还可以充分发挥人才的作用,并且有利于对各种资源的利用和整合,尽快形成规模生产,取得盈利能力,从而降低投资风险。
股权类融资的方式有:
第一、发行股票。通过国家的相关证券投资机构直接向社会上的自然人出售股份,发行社会公众股票并成立股份制企业而进行的融资;发行股票后的股份公司,可以在证券交易所挂牌上市,发行的股票可以买卖流通,然后还可以进行新的融资活动。近两年,由于有众多企业需要发行股票进行融资,国家相关审批机构的手续复杂而缓慢,发行股票的融资方式难度较大。
第二、环保企业的合伙发起人投资。直接吸收投资人作为合伙发起人,按照《公司法》成立有限责任公司,这些发起人将成为企业的长期投资人(或者股东)参与企业的运营和管理,从而使得环保企业(或项目)进行有效融资的行为;现阶段最时髦的发起人融资模式是PPP融资模式,也是国家近期最倡导的投融资模式。但是,投资方的合伙发起人如果个个都是老板,容易产生意见分歧,降低办事效率,也有可能因为权利与义务的不对等而产生合伙发起人之间的矛盾,不利于合伙发起人投资合作基础的稳定,从而影响到环保企业(或项目)的正常运营;因此,严格按照《公司法》建立一个合理高效的企业顶层组织管理机构(如董事会、股东大会等)对企业的运营非常必要。
第三、吸收风险投资的融资方式。风险投资是一种高风险高回报的投资,风险投资家以参股的形式进入环保企业(或项目)之中,风险投资比较青睐高科技的环保企业(或项目),风险资本的主要来源是由富有的个人、政府、企业、机构投资者、商业银行、境外投资者等出资人的资金组成的风险投资基金。 风险投资家们更关注环保企业(或项目)的赢利模式和环保企业(或项目)的管理经营者的运营能力。
第四、对环保行业共同投资基金的融资。如中国PPP基金,国际金融公司,以及国内外环保行业共同投资基金等。这些投资基金往往投资所占股份较少(10-25%),有利于环保企业(或项目)按照自己的产业运营思路进行经营管理。
第五、发行环保产业信托投资基金进行的融资。对于收入有政府的财政担保支付、盈利稳定的环保项目,还可以通过委托专业的信托投资机构发行环保产业项目信托投资基金来进行融资;发行环保产业信托投资基金进行融资的优点是融资成本较低,融资的数量较大,有利于大型环保产业项目的投资使用;缺点是操作手续繁琐,需要大量资产做为抵押物以及必要的政府担保。
第六、互联网融资。互联网融资作为一种新型的融资手段发展的很快,但有时会受到金融监管政策的严厉管控,政策风险较大。对于许多环保企业来说,项目起步阶段寻找风投或者民间资本失败,互联网就成为他们融资的最终选择。p2p、投融资信息服务、众筹模式等一些列互联网融资渠道给企业带来了实实在在的好处。作为创新事物,互联网融资无疑对现行法律带来一定挑战,实际操作时如何做到透明、诚信、公平还有许多待解的难题。作为融资者,应选择信誉较好、行业排行较前的知名平台进行融资。
第七、环保企业的股权托管融资。股权托管交易中心是中国多层次资本市场体系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中国多层次资本市场体系建设的重要环节,自2012年起,国内已陆续建成近二十家股权托管交易中心,为环保企业的股权托管融资打开了方便之门。
第八、资产置换的融资方式。环保企业(或项目)可以将自己的环保产业资产与想参与环保产业领域投资的实力企业的现金资产进行置换,从而得到现金实现融资。
第九、资产注入上市公司的融资方式。环保企业(或项目)将环保产业概念通过资产注入上市公司的方式引入到上市公司,使之成为环保概念企业,上市公司再通过证券交易所发行股票进行融资;该种融资手段也被称作资产证券化的融资途径。
债务类融资手段
第一、银行贷款。银行贷款可以被称为环保企业(或项目)融资的最常见的融资手段,通常包括以下几项贷款品种:
信用贷款,指银行仅凭对借款人自己资信的信任而发放的贷款,借款人无须向银行提供抵押物或寻找担保人。对于规模太小的环保企业特别是初始创立的环保企业(或项目)来说,由于信用缺陷和实力缺陷,这类企业还不能成为商业银行的客户,通过信用贷款来融资的可操作意义不大。
抵押贷款,是指借款人凭借自己所拥有的房屋产权、土地使用权、设备、股权、有价证券、债权(包括应收账款)、存货等资产进行抵押而从银行获得的贷款;近几年来,由于环保企业(或项目)特许经营方式的出现,企业也可以利用特许经营权作为抵押品来进行贷款融资;而在操作拥有特许经营权的环保公司(或项目)(大多数的投资形式是属于BOT、TOT项目)的资产抵押贷款融资时,因为这类项目合同中往往有对投资运营单位的资产限制性条款,在进行融资时需要得到政府的同意,但很多政府不愿意出具同意书导致项目融资失败。
担保贷款,是指银行凭借借款人寻找的担保人的信用为担保而发放的贷款。从目前调研到的担保贷款项目来看,多数为上市环保公司或者上市公司为其子公司做担保人而进行的担保贷款融资业务。
贴现贷款,是指借款人在急需资金时,以未到期的商业票据向银行申请贴现而融通资金的贷款方式。贴现贷款的融资手段在环保企业(或项目)中使用的较少。
在此提醒环保企业(或项目)管理者对于银行贷款的融资方式要做好打“持久战”的准备,因为申请银行贷款除了与银行打交道,还要经过工商管理部门、税务部门、中介机构等。手续繁琐,任何一个环节出了问题,对贷款的成功申请都会产生影响。
第二、民间资本的借贷。民间资本的借贷融资操作程序较为简单,融资速度快,门槛也较低。在此需要提醒的是,通过民间资本的借贷进行融资的环保企业(或项目)经营者在融资的时候双方应把所有问题摆在桌面上谈,并清清楚楚地用书面形式表达出来。此外,还需要对民间资本领域进行周密的调研,才能保证融资的顺利完成。民间资本的借贷融资的利率一般较高,对低利润的环保企业(或项目)是不太理想的融资渠道。
第三、融资租赁。融资租赁是一种以融资为直接目的的信用方式,表面上看是借物,而实质上是借资,环保企业(或项目)以租金的方式将租赁资产分期偿还给租赁公司。
在此提醒,融资租赁这种融资方式,比较适合需要购买大型设备的初创环保企业(或项目),但在选择时要挑那些实力强、资信度高的租赁公司,且租赁形式越灵活越好。随着融资租赁业务的开展,有实力的融资租赁机构的数量逐渐增多,环保企业(或项目)通过融资租赁这一手段进行融资变得相对容易。
第四、发行企业绿色债券。环保企业(或项目)也可以通过专业机构代理,帮助发行企业绿色债券进行绿色融资。发行绿色金融债券是近年来非常时髦的一种融资方式,融资成本较低,投资者的认购积极。根据发改委提供的可靠数字,自2015年国家开始审批发行绿色金融债券以来,共计发行超过1500亿元人民币的绿色金融债,极大地支持了节能环保产业的发展。
其他类融资
第一、政府的财政拨款:政府为了鼓励某一类环保企业(或项目)的实施运营而发放的专项投资基金。
第二、政府的奖励资金:为了鼓励一些环保领域或某些先进的环保技术的实施而设立的专项奖励资金。
第三、社会团体的捐助资金。
总之,环保企业(或项目)的融资,要多管齐下,千万别吊死在一棵树上,这样才能多多益善。
原标题:投融资咨询专栏︱环保企业(或项目)的融资手段(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