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08-12
习近平总书记近日在吉林省考察时强调,东北是世界三大黑土区之一,一定要采取有效措施,保护好黑土地这一“耕地中的大熊猫”。
笔者认为,要认真学习贯彻落实这一重要指示精神,加快推进农业农村污染治理,确保黑土地不减少、不退化。
毋庸讳言,近年来,东北地区黑土地污染案件屡见不鲜。第一轮中央环境保护督察发现, 2007年-2013年,沈阳市将共计150多万吨污泥堆存在祝家地区9个坑塘内,其中大部分未作防渗处理,恶臭熏天。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回头看”及专项督察发现,2017年以来,大量油泥油渣等危险废物被非法倾倒在鞍山市台安县的19个坑塘中,总量约3.5万吨,现场景象令人触目惊心。
土壤污染防治法共有17条涉及农用地及农业生产的条款。相关部门应对照法定职责,认真梳理工作中存在的短板弱项。下大力气推动黑土地保护工作,特别是要依法严厉打击向农用地排放重金属或其他有毒有害物质含量超标的污水、污泥,以及可能造成土壤污染的清淤底泥、尾矿、矿渣等违法行为。对符合移送行政拘留条件和涉嫌环境犯罪的,第一时间移送公安机关,坚决杜绝“有案不移”“以罚代刑”。
农业发展不仅要杜绝欠新账,而且要逐步还旧账,打好农业面源污染治理攻坚战。在日常工作中,应加强对畜禽养殖和农用薄膜回收再利用企业的监管,推进畜禽养殖废弃物资源化利用,避免农用薄膜回收再利用过程对周边环境造成二次污染。此外,生态环境部门还应加强与农业农村部门的沟通联系,在秸秆焚烧污染治理等方面进行协调联动,疏堵结合,打通秸秆综合利用“最后一公里”。
同时,加强农村环境综合整治,加快补齐农村人居环境突出短板。大力推动农村环保基础设施建设,总结提炼符合东北地区实际的农村环境整治技术、方法,以及能复制、易推广的建设和运行管护机制,确保污染治理设施“建成一个、运行一个、见效一个”。不断加强农村环保监管能力建设,增强农村环境监管的技术力量,创新监管手段。运用卫星遥感、无人机、环境质量监测微站等技术装备,依托现有网格化管理平台,努力提升农村环境监管效能。采取有奖举报等方式,鼓励群众举报农村地区生态破坏和环境污染的问题,出快手、出重拳,做到问题早发现、早治理,保护好每一寸黑土地。
(转自:中国环境报 作者:薄亚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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