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03-24
日前,记者从山东滨州市农业农村局获悉,为实现耕地土壤环境状况总体保持稳定,农用地土壤环境安全得到基本保障,实现农产品安全生产,促进滨州市农业绿色高效发展,滨州市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工作已于2月份全面展开。
根据《滨州市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工作方案》要求,依据现有数据资源,到2020年底,滨州市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率将达到91%左右。
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工作主要任务包括:6月底前完成土壤环境质量类别划分。按照国家有关技术规范,根据土壤污染程度、农产品质量情况,把滨州市耕地土壤环境质量科学划分为优先保护类、安全利用类和严格管控类,明确耕地的分布、面积及其污染类型;在耕地污染集中连片的地区,集中推进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试点、示范,总结完善适合滨州市实际的技术模式。开展优先保护类耕地保护和污染预防。与生态环境、自然资源等相关部门建立联动机制,及时掌握土壤污染源信息的动态变化情况,建立台账,实时采取相应措施,坚决遏制土壤污染事件发生,杜绝优先保护类耕地受到污染。开展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以小麦或玉米为主要作物品种,因地制宜优选安全利用类和治理修复类措施;市、县(市、区)两级农业农村部门根据辖区气候和灌溉条件、作物品种及种植制度,选择适合本地实际的技术模式。
滨州市强化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工作技术保障。市农业农村局和各县(市、区)局将分别采取委托或招标形式,自《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专家库名单》中选取有相关工作经验的机构,开展优先保护、治理修复和严格管控等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相关工作。同时开展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培训,大幅度提升专业技术人员,特别是基层专业技术骨干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业务水平和治理能力。目前,在博兴县试点工作的基础上,市农业农村局聘请农业农村部环境科研监测所和山东农业大学作为技术支撑和任务承担单位,并成立了滨州市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技术服务工作组。
3月11日,滨州市召开了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暨耕地土壤环境质量类别划分工作推进会,进一步明确了目标责任,统一了思想认识,对各项工作进行了统筹安排部署。为确保把各项推进措施落到实处,目前,市、县农业农村局分别成立了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工作专班,细化了工作方案,建立了进度调度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