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嘉兴市海宁范围内各镇、街道及园区的企业陆续复工复产,为支持和保障企业打好疫情防控阻击战,集中精力组织生产,同时切实抓好环境管理、避免环境违法违规情况发生,海宁市(马桥街道、尖山新区及长安镇)“环保管家”汇总梳理有关企业复工复产期间易发多发的环境违法违规情形和注意事项,特供各企业在紧张的抗疫、生产中参考、注意和把握。
十方面易发多发的环境违法违规情形
01
保证企业复产复工时,环保责任人同步到岗到位,避免环境管理缺位。
02
调试并保证污染防治设施运行,及时检修污染防治设施运行故障。
03
做好环境安全隐患排查,重点检查事故应急池、储罐区围堰等是否符合要求,防止事故液体、作业面污水进入雨水系统等等;对排放中发现的问题和隐患,要立即进行整改,严禁“带病”生产。
04
做好废水处理设施运行管理,按要求开启污染治理设备,按规范添加药剂,加强废水进出口自测,定期巡查生产设备和治理设施运行维护情况,加强生活污水处理消毒措施,防止跑、冒、滴、漏现象发生,确保废水达标排放(《浙江省重点行业复工污水处理设施开机指导手册》(电子版)可向“环保管家”询问索取)。
05
做好废气处理设施运行管理,重点检查酸碱喷淋是否正常运行、中和喷淋液pH值是否符合要求;对有机废气吸附装置及时更换活性炭和其它滤料;RTO等有机废气燃烧处理装置的各类运行参数符合操作手册和设计要求;对水幕处理废气设施及时查看存水池、槽罐液体状态。同时加强各类管道巡查,防止管道破损废气外泄(《浙江省复工企业废气治理设施开机指导手册》(电子版)可向“环保管家”询问索取)。
06
做好在线监控设备运行管理,定期检查在线监控设备运行状态,联系第三方机构做好在线监测设备正常运维,确保在线数据准确可靠,合理运用各项监控数据及时发现问题。
07
按照《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对产生的危险废物分区、分类贮存;制定危险废物年度管理计划,并在“浙江省固体废物监管信息系统”填报备案,按规定申报危险废物产生、贮存、转移、利用处置等信息。
08
转移危险废物要在“浙江省固体废物监管信息系统”中运行电子联单;不将危险废物提供或者委托给无经营许可证的单位进行收集、贮存、利用和处置,不非法排放、倾倒、处置危险废物。
09
对易产生扬尘的物料要密闭贮存;不能密闭的,要设置不低于堆放高度的严密围挡,并采取有效覆盖措施防治扬尘污染。
10
做好内部管控。做好巡检记录,确保各项污染物稳定达标排放;如发现污染防治设施不能正常运行的突发状况,要立即停止相应生产和排污行为,并向环保主管部门报告;发生环境污染事故,要第一时间启动应急预案,严格落实应急处置措施,最大限度消除环境危害。
为全力支持受新冠肺炎疫情影响的各类企业复工复产,海宁“环保管家”拟采用“线上+线下”的服务方式,为辖区内企事业单位无偿提供生态环境咨询服务(包括环保诊断、环境政策、法规解读和技术咨询等),鼓励采用线上环保咨询,环保管家工作组将第一时间开展线上解答。
涉及到“疑难杂症”问题
企业也可派代表
至各“环保管家”办公室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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