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10-19
山西省太谷县水务局太谷县咸阳河河道治理连通工程PPP项目社会资本公开招标公告
太谷县咸阳河河道治理连通工程PPP项目已获太谷县人民政府批准,同意采用PPP模式运作。山西中量工程咨询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采购代理机构”)受太谷县水利局(以下简称“采购人”)的委托,采用公开招标方式择优选择社会资本,邀请本项目已通过资格预审的潜在社会资本参与公开招标。
一、采购项目名称:太谷县咸阳河河道治理连通工程PPP项目
二、采购项目编号:ZLPPPCG-201711
三、项目概况
1、建设地点:山西省晋中市太谷县;
2、批复文号:
太谷县发展和改革局《关于太谷县咸阳河河道治理连通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太发改〔2017〕24号)。
3、太谷县人民政府以《关于太谷县咸阳河河道治理连通工程PPP项目实施方案的批复》(太政函〔2018〕6号)同意本项目以PPP模式运作;
4、项目实施机构:太谷县水利局;
5、项目概况:
本次咸阳河河道治理工程起点位于西山底村东南咸阳河水库大坝下游,终点位于大王堡村西北入乌马河口,全长13.08km。
主要工程内容有:河道疏浚及局部拓宽工程、凤凰山生态园区湿地改造工程、跨河建筑物改造工程、缓洪区维护工程、分洪渠清淤拓宽工程、开挖明渠及护砌工程、新建箱涵工程和生态工程等。。
四、项目总投资
可研批复估算总投资17364.34万元,PPP测算调整估算总投资18191.61万元。
五、合作范围
1、采用PPP模式,具体以“BOT(建设——运营——移交)”方式运作,回报机制采用“政府付费”的支付方式。
2、政府与中标社会资本在项目所在地注册成立项目公司,项目资本金为项目总投资的20%,其中政府出资10%,中标社会资本出资90%。
3、项目实施机构与中标社会资本方签订PPP合同,项目公司组建后,项目实施机构与项目公司签署PPP合同补充协议,项目公司承继PPP合同中社会资本方权利义务(专属于社会资本方的权利义务除外)。项目实施机构将本项目建设、运营、维护权授予项目公司。
4、项目合作期间,项目公司承担项目建设、运营维护、项目融资、移交等工作,并保证设施完好,满足正常运转,向社会公众提供高质量的基础设施,服从相关主管部门的监管和考核。项目合作期期满,无偿地将本项目及其相关资产移交给政府。
六、项目合作期
合作期为22年。其中建设期18个月,运营期20.5年。
七、政府采购政策要求
本项目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项目政府采购管理办法》(财金〔2014〕215号)等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规定的各项政府采购政策。
优先采购本国货物和服务,须进行的技术引进和转让需符合国家政策和有利于国内行业的发展。项目中涉及到的设备、材料属于政府采购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的,应当符合相关规定。
八、投标社会资本资格要求
参加本次公开招标的社会资本应为已通过本项目资格预审的社会资本,本项目不允许未参加资格预审的社会资本参与公开招标。
九、投标社会资本购买招标文件须携带的资料
单位介绍信、《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及授权代理人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壹份。
十、招标公告发布媒介
本招标公告在《中国山西政府采购网》发布。
十一、招标文件发售时间及地点
1、发售时间:2019年10月18日至2019年10月24日(北京时间8:30—11:30,14:30—17:30,法定节假日、公休日除外);
2、发售地点:山西省太原市府西街96号怡丰商务1412室;
3、招标文件售价:人民币800元整,现金支付,售后不退。
十二、开标时间及地点
时间:2019年11月7日9时00分(北京时间);
地点:山西省太原市府西街246号怡丰商务1403室。
十三、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采购人:山西省太谷县水利局
采购代理机构:山西中量工程咨询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山西省太原市府西街96号怡丰商务1407室
联系人:章伟 张雷 杨晶 吕冲飞
电话:0351-4030638
邮编:030002
邮箱:zlpppyj@sina.com
原标题:山西省太谷县水务局太谷县咸阳河河道治理连通工程PPP项目社会资本公开招标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