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09-12
东方国际招标有限责任公司受天津市水文水资源勘测管理中心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现对2019年天津市国家地下水监测工程(水利部分)地下水水质采送样和水质检测服务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项目名称:2019年天津市国家地下水监测工程(水利部分)地下水水质采送样和水质检测服务项目
项目编号:OITC-G190321140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窦志超
项目联系电话:010-68290502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天津市水文水资源勘测管理中心
地址:天津市河西区友谊路60号
联系方式:022-28452280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东方国际招标有限责任公司
代理机构联系人:窦志超010-68290502
代理机构地址: 北京市海淀区西三环北路甲2号院科技园6号楼13层01室
一、采购项目的名称、数量、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
1、项目概况:
根据《水利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19年国家地下水监测系统运行维护和地下水水质监测工作的通知》(办水文函[2019]422号)(下简称“通知”)要求,开展天津市国家地下水监测工程(水利部分)地下水水质采送样和地下水水质检测工作。具体服务内容如下:
(1)309个监测站93项、23个地下水水质监测站的20项指标监测以及21个监督性监测站的水质样品采集,达到采样相关规范要求。
(2)地下水水质93项全分析检测工作,检测样品309个,检测必须符合《地下水质量标准》(GB/T14848-2017)要求,检测项目详细参数详见附件表格。地下水水质20项简分析检测工作,检测样品23个,检测必须符合《地下水质量标准》(GB/T14848-2017)相关要求。检测项目详细参数详见附件表格。
(3)提交成果日期:2019年12月底前。
2、投标人须对上述全部工作内容进行响应,不得拆分,不完整的报价将被拒绝。
3、针对本项目的投标最高限价:240万元。
二、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应当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条件,提供下列材料:(1)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2)财务状况报告,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3)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4)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5)具备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的证明材料。2、投标人的经营范围应是符合本次投标要求的、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检测单位,不接受外资检测单位或中外合资检测单位投标。3、参加本项目的投标人应具有国家级或省级以上检验检测机构实验室资质认定资质(CMA),且具有《地下水质量标准》(GB/T14848-2017)中93项水质指标全部资质认定。4、按照招标公告要求购买了招标文件。5、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参加本项目投标。6、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7、投标人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不具备投标资格,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且在处罚期内的不具备投标资格。具体名单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公布名单为准。采购代理机构将对供应商信用记录进行甄别,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且在处罚期内的供应商,将拒绝其参与本次政府采购活动。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招标文件的发售时间及地点等:
预算金额:248.09 万元(人民币)
时间:2019年09月04日 09:00至2019年09月16日 17:0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www.o-science.com
招标文件售价:¥60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登录东方在线www.o-science.com注册并购买
四、投标截止时间:2019年09月25日 13:30
五、开标时间:2019年09月25日 13:30
六、开标地点:
北京市海淀区北三环西路66号理工国际教育交流大厦三层第四会议室(靠近北京理工大学北门)
七、其它补充事宜
(1)有兴趣的投标人可登陆“东方在线”(http://www.o-science.com 招标在线频道),完成投标人注册手续(免费),已注册的投标人无需重新注册。如决定购买招标文件,请完成项目下单、上传付款凭证手续,经审核批准后,即可下载招标文件。
(2)投标人可以电汇的形式支付标书款或保证金(应以公司名义汇款至下述指定账号),在开标现场向东方国际招标有限责任公司索取标书款发票。
开户名称:东方国际招标有限责任公司
开户行:招商银行北京西三环支行
账 号:862081657710001
(3)以电汇方式购买招标文件、递交投标保证金和支付中标服务费的,须在电汇凭据附言栏中写明招标编号、包号及用途。
(4)投标文件的递交:投标文件须密封后于开标当日投标截止时间前递交至开标地点,逾期送达或不符合规定的投标文件恕不接受。届时请参加投标的代表出席开标仪式。
(5)本公告通过《中国政府采购网》公开发布。
(6)公告期限:5个工作日
八、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1)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
(2)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
(3)政府采购促进残疾人就业
(4)政府采购鼓励采购节能环保产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