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12-28
近日,财政部等九部委联合印发《企业可持续披露准则——基本准则(试行)》(以下简称《基本准则》),引起业内广泛关注。
“《基本准则》的发布是中国统一的可持续披露准则体系建设的里程碑事件。”普华永道中国专业技术部合伙人、ISSB过渡实施小组(TIG)专家成员金以文告诉记者。
《基本准则》新增了“鼓励企业提供独立的可持续发展报告鉴证声明”,出于什么考虑?其提到,企业开展可持续信息披露应当考虑价值链情况。具体操作中,企业应在多大程度上延展价值链范围、进行多细程度的评估?围绕一系列重要问题,长期参与中国会计准则与国际财务报告准则趋同相关工作的金以文分享了她的看法。
普华永道中国专业技术部合伙人、ISSB过渡实施小组(TIG)专家成员金以文
中国环境报:《基本准则》和此前发布的征求意见稿相比,有哪些变化需要关注?
金以文:现阶段,中国可持续信息披露工作已具备一定基础,上市企业在部分行业(如金融行业等)甚至已达到国际领跑水平。但整体而言,全球可持续信息披露工作存在披露标准不统一的问题。随着2023年以来,ISSB准则、欧盟ESRS准则陆续发布和出台,不同区域内的可持续信息披露准则正在逐步拉齐互操作性,为企业可持续信息披露工作的可比性、可鉴证性提供助力。在这种背景下,《基本准则》的发布意义重大。其在信息质量特征、披露要素和相关披露要求上明确了具体要求。同时,其以“积极借鉴、以我为主、兼收并蓄、彰显特色”为原则,不仅有利于与国际准则趋同,还有利于具体准则的制定和实施。
对比财政部今年5月发布的《企业可持续披露准则——基本准则(征求意见稿)》,《基本准则》主要条款变化涉及3处:其一,删除原第二条对企业实施范围的规定,更新成“自愿采纳”;其二,删除原第五条企业在做出合理的努力后仍无法收集到必要的价值链相关信息时的豁免措施,整合至第十一条相称性方法的说明中;其三,修改第九条中对重要性的表述,使可持续风险和机遇的重要性评估标准和ISSB准则的重要性定义保持一致。此外,《基本准则》新增条款变化涉及一处,即鼓励性的可持续发展报告鉴证要求。
特别值得注意的是《基本准则》中的原则性规定,涉及双重重要性、重要性评估、信息质量要求等。这是企业执行可持续信息披露的基础,企业应当加深理解并明确执行思路。
此外,新增的鼓励性鉴证要求也值得企业重点关注。高质量信息披露工作往往需要对整份报告所载信息进行鉴证。可持续信息中不仅包含量化数据,往往还存在较多文本型信息。如何提升内部管理、内控流程和信息管理工作,逐步夯实和完善文本型的可持续信息的信息质量将成为未来的重难点之一。
中国环境报:《基本准则》“鼓励企业提供独立的可持续发展报告鉴证声明”。基于何种考虑?
金以文:目前,中国企业关于可持续信息的披露多数为自愿行为,且所依据的披露标准不统一,不利于鉴证、评级和监管等工作的开展。
《基本准则》新增了鼓励企业提供独立的可持续发展报告鉴证声明,充分反映出利益相关方对保障可持续信息质量的期待。从传统财务信息披露准则制定的经验来看,信息披露准则和信息鉴证要求往往并存,由企业所处的具体监管市场和利益相关方诉求共同驱动。此次将鼓励性的鉴证要求纳入信息披露准则,彰显了中国在参与和引领可持续信息披露准则制定工作中的领先性。
与此同时,国际审计与鉴证准则理事会(IAASB)已发布可持续发展鉴证国际标准(ISSA 5000),为全球可持续发展报告鉴证提供了全新全面的独立标准,适用于各类可持续信息披露准则要求下的可持续报告信息的鉴证工作。近日,香港政府在其发布的《实施强制可持续信息披露的路线图》中也指出,香港会计及财务汇报局 (AFRC)预计2025年就香港可持续信息鉴证要求进行公开意见征询。港交所将于2027年将按照香港准则完成可持续信息披露进行意见征询,其中包括可持续信息鉴证相关要求。
随着可持续发展信息和财务报告信息之间的发展阶段和成熟度不断拉齐,利益相关方对可持续发展报告的可鉴证性期待也将不断提升。
高质量信息披露工作往往需要对整份报告所载信息进行鉴证。可持续信息中不仅包含量化数据,往往还存在较多文本型信息。如何提升内部管理、内控流程和信息管理工作,逐步夯实和完善文本型的可持续信息的质量将成为未来的重难点之一。
中国环境报:《基本准则》要求企业开展可持续信息披露应当考虑价值链情况,具有一定挑战。具体如何操作?
金以文:企业开展可持续信息披露工作的核心是披露重要的可持续相关风险、机遇和影响。在识别重要的风险、机遇和影响的过程中,价值链上下游的情况,尤其涉及企业日常运营和价值创造的供应链相关环节,都可能产生潜在的可持续相关风险。例如,一级供应商劳工安全问题可能导致材料供应受阻,关键原材料供应商可能因环保违规问题导致原材料供应短缺等。因此,企业在管理可持续相关风险、机遇和影响的过程中天然需要延展到价值链的核心环节,考虑与重要业务伙伴和供应商(如一级供应商)的互动合作。
同时,企业在可持续信息披露工作中需要遵循重要性原则。这意味着,企业应在多大程度上延展价值链范围,在多细程度上(按国家区域还是省市区域等)评估必要范围内的价值链影响,以及多久需要重新界定范围和精细程度等,都应当秉承“于自身管理有效益,于投资决策有用途,于利益相关方有意义”的原则,而非事无巨细、穷尽全部细节。
为更好地应对这部分的要求,优先管理核心范围内的重要合作伙伴和供应商,一定程度上能够帮助企业逐步提升对价值链可持续相关风险、机遇和影响数据及信息的获取、分析和评估,逐层逐级拓宽和扩大价值链相关管理工作的范围和内容。
中国环境报:这对纳入全国碳市场的企业而言,有哪些影响?
金以文:随着《基本准则》的正式发布,中国国家统一的可持续披露准则体系建设序幕正式拉开。包括气候相关披露准则在内的具体准则及应用指南将相继出台,且不同监管部门可根据实际需要先行制定针对特定行业或领域的披露指引、监管制度等。已纳入和即将纳入全国碳市场的企业应深入理解和掌握《基本准则》中所设定的披露原则、基本概念、信息质量要求、披露要素等内容,重点追踪和关注针对传统高碳排放行业的新增披露指引或监管制度。
针对高度相关的气候相关披露准则,纳入全国碳市场的企业可考虑采用“提前评估、及时响应、质量披露”的工作思路,提前针对包括范围1、范围2以及涉及价值链环节的范围3的碳排放数据进行持续追踪,及时掌握和分析具体准则出台的时间计划和重点要求,并对关键的量化数据如温室气体排放量、气候风险和机遇等,进行统计、分析和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