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12-18
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提出“健全生态环境治理体系”,其中,推进生态环境治理监管体系建设是重要方面。笔者调研发现,江西省宜丰县为破解生态环境治理难题,探索出“网格化”生态环境治理监管体系,形成了平台赋权、科技赋智、机制赋能的实践经验,使当地“含绿量”更好转化为“含金量”。这一做法成功入选“中国改革(2020)典型案例”,并纳入“国家生态文明示范区建设改革举措和经验做法推广清单”,为各地推进生态环境治理监管体系建设提供了有益借鉴。
第一,平台赋权,推动实现“分治”到“合治”转变。
生态环境治理监管是一项系统工程,涉及部门多,责权分工杂,有的部门有执法权,但信息源不足;有的部门没有执法权,面对问题不知如何解决。2017年,宜丰县在生态文明建设体制机制改革中先行先试,在江西首创生态警察中心,探索构建“1+13+N”生态管控格局。“1”即生态警察中心,负责组织实施全县生态环境问题综合管控;“13”即整合公安、生态环境、农业农村、住建等13家生态环境管控重点单位相关职能,入驻中心办公;“N”即建立多个单位参加的联席会议制度。这种横向整合的生态环境治理模式,由“单一管”到“联合管”,从“分治”到“合治”,在一定程度上对当地环境治理起到了积极作用。
但在实践中,由于纵向没打通,横向联合仍然存在“看得见的管不着,管得着的看不见”等弊端。为解决这种弊端,2020年6月,宜丰县将生态警察中心升级为生态文明建设网格化治理中心,按正科级单位架构,定位为县委统筹生态文明建设的重要抓手、综合授权的大平台、生态环境综合执法改革的有效补充、生态文明建设政策综合叠加的窗口,实现了从单一的生态环境管控转变为以生态文明建设为引领的社会治理模式。升级后的中心,职责清晰、统一行动,问题处理科学精准、依法依规,营造了全社会协同参与生态文明建设的良好氛围。
第二,科技赋智,推动实现“人防”与“技防”结合。
生态环境治理监管机制要常态化运行,实时数据不可或缺,这不仅需要“人防”及时发现报告,还需要“技防”装上“千里眼”“顺风耳”。宜丰县生态文明建设网格化治理中心利用信息系统,开发生态环境管控APP,通过科学布局探头监控、开展仪器自动监测、实行系统自动预警、指挥部门联合执法,构建起全链条生态环境综合“智”理体系,建成了一套集生态环境信息收集、传输、分析、预警、上报于一体的监管系统,实现了全时段全领域实时监控、多功能集成化分析预警。
宜丰县以环境信息化平台调度指挥中心为依托,在187家工业园区内企业、18家园区外重点企业及辖区内重点区域装上视频监控,实时在线监控水质、空气、重点污染源等数据。同时,通过开辟百姓投诉通道、与“赣服通”数据共享等形式,宜丰县生态环境执法人员既可以实时掌握监控信息,也可以记录、填报生态环境管控信息,企业、公众可随时反映生态环境问题,从而打造出一片全天候24小时不间断监管生态环境的“智慧云”,使生态文明建设网格化治理中心成为天地“一体防控”的“最强大脑”,推动宜丰县生态文明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建设实现质的飞跃。
第三,机制赋能,推动实现“短效”向“长效”蜕变。
生态环境治理监管体系建设需要建立在长效化机制运行基础上,体制化、体系化、协同化的制度安排往往是一种长效机制。宜丰县先后出台《宜丰县党政领导干部生态环境损害责任追究实施规则(试行)》《宜丰县有关部门生态环境保护责任清单》《宜丰县生态警察中心案件办理制度》《宜丰县生态文明建设网格化治理工作方案》等文件,明确了53个县委、县政府部门和16个乡镇(场)的生态环境保护工作责任,并将生态文明建设作为高质量综合考核的重要内容,推动各级各部门严格落实生态环境保护“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和“管发展必须管环保、管生产必须管环保、管行业必须管环保”要求,形成齐抓共管大环保工作格局。
实践中,宜丰县不断完善生态文明建设网格化中心与各有关部门单位执法机构协同联动机制,在街道社区、乡镇村组建立起生态治理网格,实行“乡镇吹哨、中心牵头、部门报到”运行模式,不断提升“精准吹哨”能力,使“乡镇吹哨”有职、有权、有依据,“百姓吹哨”有渠道、有平台、有反馈,逐步建立起生态文明建设网格化运行机制。目前,宜丰县有17名一级乡镇网格员、241名二级社区网格员、168名三级村组网格员。这种生态文明建设网格化运行机制改变了过去生态环境问题“九龙治水”的困局,实现了横向到边、纵向到底,打通了县、乡、村、组四级共抓生态文明建设的堵点,使原来问题难发现、信息不畅通、处理不及时的情况得到根本改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