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初,国家发改委、能源局发布了《关于新形势下配电网高质量发展的指导意见》。这是“双碳”目标提出以来,相关部门首次以正式文件的形式对新形势下配电网的发展提出的具体要求。
加快配电网建设改造和智慧升级,强化源网荷储协同发展。切实满足分布式新能源发展需要,全力支撑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体系建设,积极推动新型储能多元发展,全面推进能源绿色低碳转型。
围绕建设新型能源体系和新型电力系统的总目标,打造安全高效、清洁低碳、柔性灵活、智慧融合的新型配电系统,在增强保供能力的基础上,推动配电网在形态上从传统的“无源”单向辐射网络向“有源”双向交互系统转变,在功能上从单一供配电服务主体向源网荷储资源高效配置平台转变。
到2025年,配电网网架结构更加坚强清晰,供配电能力合理充裕;配电网承载力和灵活性显著提升,具备5亿千瓦左右分布式新能源、1200万台左右充电桩接入能力;有源配电网与大电网兼容并蓄,配电网数字化转型全面推进,开放共享系统逐步形成,支撑多元创新发展;智慧调控运行体系加快升级,在具备条件地区推广车网协调互动和构网型新能源、构网型储能等新技术。
到2030年,基本完成配电网柔性化、智能化、数字化转型,实现主配微网多级协同、海量资源聚合互动、多元用户即插即用,有效促进分布式智能电网与大电网融合发展,较好满足分布式电源、新型储能及各类新业态发展需求,为建成覆盖广泛、规模适度、结构合理、功能完善的高质量充电基础设施体系提供有力支撑,以高水平电气化推动实现非化石能源消费目标。
满足大规模分布式新能源接网需求。结合分布式新能源发展目标,有针对性加强配电网建设,配套完善电网稳定运行手段,保障电能质量。统筹配电网容量、负荷增长及调节资源,系统开展新能源接网影响分析,评估配电网承载能力,建立可承载新能源规模的发布和预警机制,引导分布式新能源科学布局、有序开发、就近接入、就地消纳。
推动电力系统新业态健康发展。基于分布式新能源的接入方式和消纳特性,建设满足分布式新能源规模化开发和就地消纳要求的分布式智能电网,实现与大电网兼容并存、融合发展。推动微电网建设,明确物理边界,合理配比源荷储容量,强化自主调峰、自我平衡能力。挖掘用户侧调节潜力,鼓励虚拟电厂、负荷聚合商、车网互动等新业态创新发展,提高系统响应速度和调节能力。大电网要为分布式智能电网、微电网接入公共电网创造便利条件,简化接网程序,双方要明确资产、管理等方面的界面,以及调度控制、交互运行、调节资源使用等方面的权利与义务。
健全市场交易机制。明确分布式新能源、新型储能、电动汽车充电设施、微电网、虚拟电厂等新主体、新业态的市场准入、出清、结算标准,研究设计适宜的交易品种和交易规则,鼓励多样化资源平等参与市场交易。健全多时间尺度和多层次电力市场,满足多元化需求。创新拓展新型电力系统商业模式和交易机制,为工商业电力用户与分布式电源、新型储能等主体开展直接交易创造条件。
持续优化电价机制。进一步完善分时电价机制,建立健全电动汽车居民充电桩分时电价机制;电力现货市场持续运行地区,推动根据现货价格信号动态调整峰谷时段划分,改善用户用电特性。研究完善储能价格机制。在评估分布式发电市场化交易试点基础上,研究完善更好促进新能源就近消纳的输配电价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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