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我国“双碳“目标与能源结构转型工作的推进,分布式光伏发电作为清洁能源的重要代表,在我国得到了迅猛发展。
这其中,苏州市是一个典型。不同于全国以户用分布式光伏为主的结构,它作为工商业发达地区,在工商业分布式光伏发电领域的进展和成效领先全国,辖下吴江区、常熟市、吴中区、相城区都入选了全国整县(市、区)屋顶分布式光伏开发试点名单。
近日,自然田向4区县发改委进行了信息公开申请,以了解关于4区县分布式光伏项目总体进展、消纳情况、不同领域光伏安装情况、试点经验与措施等信息。截至目前,自然田已经获取到全部四个区县的相关信息。
根据这些答复内容,本文将对苏州市分布式光伏的发展进行详细分析,以期为其他地区提供参考和启示。
01常熟分布式光伏建设领跑全市 4区县全部合理消纳
在分布式光伏项目的推进中,苏州市4区县均取得积极的成果。从2021年至2023年间,常熟市超额完成了试点建设的既定目标,新增装机容量在4区县中位列第一;吴江区虽然完成率不是最高(因为该区在项目初期设定了较高的目标),但新增装机容量位于第二;相城区和吴中区则相对稳健,也完成了各自的目标,相城区和吴中区的新增装机容量在4区县中分列第三、第四。
与其他地方不同,苏州市由于基础设施完备、工商业发达,所以在光伏项目的并网与消纳上基本不存在问题。并网方面,4区县分布式光伏都能顺利并网,以“全部自发自用”或“自发自用、余电上网”两种模式为主。消纳方面,各区县均显示出强劲的消纳能力。常熟市、吴江区和吴中区的分布式光伏发电量全部合理消纳,相城区虽未提供具体数据,但也明确表示不存在消纳能力不足的问题。
对于4类屋顶分布式光伏的不同比例,国家有着明确的建设要求。国家能源局在《关于报送整县(市、区)屋顶分布式光伏开发试点方案的通知》中规定,党政机关、学校等公共建筑、工商业厂房、农村居民建筑屋顶总面积安装光伏发电比例不低于50%、40%、30%及20%。
在4类屋顶的分布式光伏项目推进上,苏州市4区县的情况高度一致,即工商业屋顶的光伏安装遥遥领先,但党政机关、公共建筑屋顶和农村民居的开发则较为滞后,4区县均超额完成工商业分布式光伏安装任务。
其中,吴中区工商业光伏建设容量占比超过一半,公共建筑仅次于工商业,党政机关和农村民居占比则相差无几,均不超过10%;吴江区则是工商业装机容量占绝对多数,乡村民居的装机容量排在第二,占比不超过5%,公共建筑和党政机关装机容量在四类建筑中的占比则微乎其微。
苏州市的这种趋势,反映了市场对于投资回报率的自然选择。工商业有着广阔的安装空间且集中连片,同时有着巨大的用电需求,其规模效应和经济效益吸引了更多的投资和关注。党政机关、公共建筑屋顶和乡村民居在开发上则较为滞后,与这些领域的屋顶资源分布、产权复杂性以及投资回报周期有关,导致市场投资意愿不如工商业屋顶那样强烈。
为解决党政机关和公共建筑屋顶光伏开发迟滞的问题,多地采取了以央企和地方国企来补充建设的方法,以弥补市场短板。
在试点任务建设中,各区县均采取了混合式的开发模式,融合了央国企的实力与民企的活力。
例如,吴中区依托大型央国企来操作,同时对工商业屋顶开放市场竞争,邀请民企参与。吴江区、相城区和常熟市则依靠央企和地方国企的力量,来弥补市场在党政机关和公共建筑屋顶光伏开发上的不足。
大型央国企的能力和资质,确保了项目的稳定性和技术专业性;民企的活力,则增加了市场的竞争力,激发了创新和效率。双方优势互补,共同促进苏州分布式光伏开发。
在试点经验与措施方面,各区县根据自身实际情况,采取了不同的策略。
常熟市通过编制科学合理的试点方案,建立规范有序的开发方案,出台奖励性政策引导,增强电网消纳等措施,有效推动了光伏项目的发展。吴江区积极优化行政审批流程,加速分布式光伏审批建设。吴中区依托央国企来操作,同时对工商业屋顶开放市场竞争,允许民企参与,以开放的模式进行开发建设。相城区则通过建立推进机制、明确推进要求、优化推进流程等措施,有效推进了光伏项目的发展。
政策的引导无疑是推动光伏项目发展的重要因素。苏州市政府出台的《关于加快推进全市光伏发电开发利用的工作意见(试行)》为光伏项目提供了明确的方向和支持,对于设立光伏发电补贴财政专项资金并落实补贴的县级市(区),市级财政给予年度补助。吴江区于2021年出台了《分布式光伏规模化开发实施方案》,是全江苏省首个包含储能补贴的整区光伏实施方案。常熟市出台了《公共建筑光伏发电项目补贴细则》,对2022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期间并网发电的项目,按照发电量进行补贴。相城区制定了《相城区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备案优化方案》等流程优化、简化、规范化文件,简化个人分布式光伏项目的立项备案流程。
此外,各区都在积极优化行政审批流程,大大加快了光伏项目的实施进度。比如吴江区在推动光伏项目的过程中,针对新旧建筑产权证明缺失的问题,采取了一系列创新措施来确保项目的顺利进行。新建建筑在规划和建设阶段往往尚未完成所有产权手续,为此吴江区实施了容缺审批制度,允许在缺少部分前置条件的情况下,先行启动光伏项目的备案和建设工作。对于那些因历史原因缺乏完整产权证明的建筑,吴江区也通过政府协调,提供了特殊的解决方案。
总之,苏州市下辖的4个区县在光伏发电项目上均取得了积极的进展,完成试点建设任务。各区县根据自身特点,采取了不同的发展策略和措施,有效推动了光伏产业的发展。同时,各区县在消纳方面也表现出较强的能力,确保了光伏发电项目的有效利用。
但是,在不同建筑类型上的推进上,苏州市显得不够均衡,工商业屋顶无疑是主要力量,其他类型的屋顶则相对滞后。各区县在继续优化工商业屋顶光伏项目的同时,也应积极探索如何有效推动党政机关、公共建筑和民居屋顶的光伏安装,以实现更加均衡和全面的光伏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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