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双碳”目标的提出,绿色低碳转型成为各行各业发展的重要方向。为支持绿色低碳转型发展,绿色金融不断发力,在助力国家和地区绿色发展中发挥了重要作用。
早在“双碳”目标提出之前,我国对绿色金融工作就已经高度重视。2016年,中国担任二十国集团(G20)主席国,首次将绿色金融引入G20议程。此后,在我国积极倡导和推动下,绿色金融连续纳入G20峰会重要议题,为加速绿色金融国际主流化进程和全球绿色金融治理作出卓越贡献。
当前,我国基本确立了“三大功能”“五大支柱”的绿色金融发展政策思路,在引导绿色投资、促进产业绿色转型、优化能源结构、支持污染防治、保护环境、应对气候变化等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金融助力绿色发展取得积极成效。
“五大支柱”不断完善绿色金融市场规模快速增长
面对我国绿色发展的资金缺口,绿色金融积极发挥资源配置、风险管理和市场定价“三大功能”。而更好发挥“三大功能”,必须夯实包括绿色金融标准体系、金融机构监管和信息披露要求、激励约束机制、绿色金融产品和市场体系、绿色金融国际合作在内的“五大支柱”。
自“双碳”目标提出以来,“五大支柱”建设不断取得新的突破。“在人民银行发展绿色金融‘三大功能’‘五大支柱’基本框架的总体思路下,2021年上半年,我国绿色金融在标准和制度建设、产品创新领域取得突出成效,为实体经济绿色低碳转型、加快推动‘双碳’目标实现发挥了重要支撑作用。”中央财经大学绿色金融国际研究院院长王遥表示。
今年以来,多项绿色金融标准的制定取得突破性进展。2021年3月,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发布《关于明确碳中和债相关机制的通知》,我国成为世界首个将“碳中和”贴标绿色债券并且成功发行碳中和债的国家;4月,《绿色债券支持项目目录(2021年版)》正式发布,首次统一了绿色债券相关管理部门对绿色项目的界定标准;6月,人民银行发布《银行业金融机构绿色金融评价方案》,将绿色信贷、绿色债券正式纳入业务评价体系,并将评价结果纳入央行金融机构评级等人民银行政策和审慎管理工具,为下一步建立更全面有力的激励约束机制提供评价基础。
“随着标准体系与激励约束政策的加快推出,我国绿色金融制度体系更加完善。”王遥表示。
在此基础上,我国绿色金融市场规模快速增长。在绿色金融产品方面,今年二季度末,我国本外币绿色贷款余额已达到14万亿元,同比增长26.5%。今年前8个月,我国绿债发行规模超过3500亿元,同比增长152%,已超过去年全年发行总额,其中碳中和债累计发行1801亿元。
在2021中国金融学会绿色金融专业委员会(以下简称“绿金委”)年会上,人民银行副行长陈雨露介绍了国际合作领域方面的成果。陈雨露透露,今年G20主席国意大利恢复了可持续金融研究小组,并将其升级为工作组。目前,该工作组正在制定《G20可持续金融路线图》,并积极推进可持续金融分类标准和可持续信息披露标准的可比性、兼容性和一致性。
实际上,在可持续金融标准方面,中国正在积极与国际标准对接。《金融时报》记者了解到,目前,中国、欧洲正在牵头研究可持续金融分类共同标准,第一版有望在今年年底前推出。陈雨露强调,一些试点地区的机构可以尝试以中欧可持续金融分类共同标准作为产品贴标的基础,推出面向全球市场的中国绿色金融产品,并继续大力开展绿色金融领域的国际合作,积极探索新的领域,包括金融支持生物多样性保护等。
长短结合关注转型金融领域的相关制度建设
在《绿色债券支持项目目录(2021年版)》中,“无重大损害”原则备受关注。王遥表示,新版目录聚焦应对气候变化、落实“双碳”目标部署,不再将煤炭等化石能源清洁利用等高碳排放项目纳入支持范围,并采纳国际通行的“无重大损害”原则,使减碳约束更加严格。
所谓“无重大损害”原则,即指被纳入可持续金融支持范围的项目对环境、气候、生物多样性等任何一个可持续目标都不能有损害。中国金融学会绿色金融专业委员会主任、北京绿色金融与可持续发展研究院院长马骏表示,新绿债目录借鉴了欧盟的“无重大损害”原则,剔除了清洁煤技术等高碳项目。他解释,过去的绿色目录纳入了一些损害气候目标的绿色项目,如各种清洁煤项目。当时,为了鼓励治理雾霾,因此一些能降低二氧化硫、氮氧化物和粉尘,但无法降低二氧化碳的项目纳入绿色金融支持目录。随着“双碳”目标的提出,当前更有条件来落实国际上倡导的“无重大损害”原则。
当然,低碳转型不可能一蹴而就。陈雨露指出,要在科学研判的基础上,制定短期、中期和长期减碳目标及业务发展战略规划。他特别强调,要深入研究金融如何支持经济低碳转型
高碳行业和企业的低碳转型,需要大量的资金支持。目前的绿色金融体系尚不能充分覆盖转型金融需求,应该深入研究如何建立转型金融的界定标准、披露要求、激励机制和配套措施。继续扩大绿色金融地方试点,提升创新水平。‘
对此,马骏也表示,“当前整个经济体中,绝大部分的GDP都来自排碳、高碳的产业,我们不可能立刻切断对这些产业的融资,但可以对新增贷款附加绿色要求,支持其低碳转型。”
马骏建议,可以探索推动转型金融试点,例如,让亚洲开发银行等国际开发性机构以较低成本的资金来支持中国的煤电项目,推动其在5年至7年中逐步转型成为新能源企业,同时保证这家企业不会出现银行违约及大幅裁员,且电力供给不会中断。这样既保证了生产和经济发展的稳定,又保证了社会的稳定,还能防范金融风险。同时,在推动转型金融时应配合其他资源,包括地方政府提供的土地资源、人才引进优惠、新能源发电上网等政策,由此提高项目成功概率。
(转自:金融时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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