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10-30
10月22日,记者从市住房城乡建委了解到,市住房城乡建委、市发展改革委近日联合下发通知,要求以碳达峰碳中和工作为引领,加快推动建筑领域节能降碳工作,持续提高建筑领域能源利用效率。
到2025年,建筑领域节能降碳制度体系更加健全,城镇新建建筑全面执行绿色建筑标准,星级绿色建筑占比达到30%以上,新建超低能耗、近零能耗建筑面积比2023年增长15万平方米以上,既有建筑节能改造面积比2023年增长200万平方米以上,可再生能源建筑应用面积比2023年增长200万平方米以上,建筑用能中电力消费占比超过55%,建筑领域节能降碳取得积极进展。
到2027年,超低能耗建筑实现规模化发展,既有建筑节能改造进一步推进,建筑用能结构更加优化,建成一批绿色低碳高品质建筑,建筑领域节能降碳取得显著成效。
为实现上述目标,通知明确了提升城镇新建建筑节能降碳水平、推进城镇既有建筑改造升级、强化建筑运行节能降碳管理、提升农房绿色低碳水平、推进绿色低碳建造、完善建筑领域能耗碳排放统计核算制度等重点任务。
未来四年,我市将大力推广超低能耗建筑,鼓励政府投资的公益性建筑按超低能耗建筑标准建设;严格落实工程建设各方责任,重点把好施工图审查关和工程项目验收关,强化年运行能耗1000吨标准煤(或电耗500万千瓦时)及以上建筑项目节能审查;建立并严格执行公共建筑室内温度控制机制,聚焦公共机构办公和技术业务用房、国有企业办公用房、交通场站等公共建筑,依法开展建筑冬夏室内温度控制、用能设备和系统运行等情况检查,严肃查处违法用能行为;结合乡村建设行动和农房改造实施计划,有序开展既有农房节能改造;加快编制公共建筑节能78%、居住建筑节能75%设计标准等绿色低碳建筑系列标准,逐步将城镇新建民用建筑节能标准提高到超低能耗水平;落实国家建筑领域能源消费统计制度和指标体系,构建跨部门建筑用能数据共享机制。
(转自:新重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