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地实施陆海统筹、河海联动,促进陆域、流域、河口、湾区联动治理,海洋生态保护修复收到明显效果,构建起从山顶到海洋的保护治理大格局。
记者从自然资源部了解到,“十四五”以来,各地以海湾为基本单元,“一湾一策”协同推进近岸海域污染防治、生态保护修复、岸滩环境整治、海岸带生态减灾等,提升了红树林等重要海洋生态系统质量和稳定性。
数据显示,“十四五”以来,通过组织实施“蓝色海湾”整治、海岸带保护修复等海洋生态保护修复工程,全国已累计整治修复岸线约380公里、滨海湿地面积约45万亩。
海洋是高质量发展战略要地。今年上半年,全国海洋生产总值达4.9万亿元,同比增长5.6%,高于国内生产总值增速0.6个百分点。但据环境部门最新调查结果,目前我国海洋资源需求压力较大,近岸海域环境容量有限,海洋生态系统脆弱的状况还没有根本改变,海洋生态环保历史欠账还没有还清,近岸海域生态环境稳中向好的基础还不牢固,各地美丽海湾建设的进展并不均衡。
“2024年海洋生态保护修复典型案例评选结果”正在公示。据自然资源部介绍,近期,自然资源部国土空间生态修复司组织开展了2024年海洋生态保护修复典型案例征集活动,召开了典型案例专家评选会,评选出10个典型案例和2个备选案例。
其中包括:河北秦皇岛市北戴河海洋生态保护修复案例;山东省日照市阳光海岸绿道生态保护修复案例;青岛市西海岸海洋生态保护修复案例;浙江舟山市(嵊泗县)海洋生态保护修复案例;浙江台州市(玉环)海洋生态保护修复案例;福建泉州市晋江海洋生态保护修复案例;广东省惠州市惠东县海洋生态保护修复案例;广东省珠海市三角岛湖泊整治及生态修复案例;广东茂名市水东湾新城海洋生态保护修复案例;广西钦州市孔雀湾海洋生态保护修复案例;海南省三亚市蜈支洲岛珊瑚礁生态系统生态保护修复案例;海南儋州市老市村盐田恢复及湿地生态保护修复案例。
山东省日照市在“蓝色海湾”整治行动支持下,在全国率先实施退港还海生态修复工程,修复46万平方米金沙滩、恢复1882米生态岸线。福建省福州市通过修复红树林、滨海盐沼等典型生态系统,建设生态化海堤等措施,促进海岸带生态减灾协同增效,构建更具韧性的海岸带安全屏障。
近年来,河北省开展蓝色海湾整治行动和渤海综合治理攻坚战,累计修复海岸线62.7千米、湿地1800余公顷、海岛8公顷,新增沙滩面积140公顷。
“治海先治河、治河先治水、治水先治污、治污先治源”。河北秦皇岛市北戴河海洋生态保护修复持续加大治污力度,戴河沿河及周边村庄污水全部纳入市政管网,从源头减少入河污染;实施戴河下游生态修复工程,通过人工湿地进一步净化水质;推进水系连通工程,引洋河水入蒲河再入戴河,科学引调生态水实现水清景美。通过系统治理,戴河水质逐年稳步提升,自2019年至今稳定达到Ⅲ类标准。
为持续提升海洋生态,钦州市财政局筹措资金5.3亿元支持开展2024年海洋生态保护修复工程项目。在茅尾海龙门港、金鼓江区域因地制宜地开展红树林修复和海堤生态化等工程,逐步解决该区域内存在的红树林生态系统受损、潮沟水动力交换不畅、防灾减灾能力较差等主要生态问题。
目前,钦州市共有红树林种类17种,占全国红树植物种类的45.9%,红树林面积比2020年增长约316公顷,实现红树林面积稳中有增目标,三娘湾海域中华白海豚数量增长至300多头。
记者从自然资源部了解到,该部鼓励和支持社会资本参与生态保护修复,与国家开发银行、中国农业发展银行签订备忘录和战略合作协议。全面完成自然资源领域生态产品价值实现机制试点任务,发布4批43个生态产品价值实现典型案例,总结提炼自然资源领域推动生态产品价值实现的经验做法,谋划下一步举措,拓宽“两山”转化路径。
财政部2020年出台的《海洋生态保护修复资金管理办法》明确,对重点区域海域、海岛、海岸带等生态系统进行保护和修复治理,提升海岛海域岸线的生态功能和减灾功能。支持因提高入海污染物排放标准的直排海污染源治理以及海岛海域污水垃圾等污染物治理。支持海域、海岛监视监管系统,海洋观测、生态预警监测建设,开展海洋防灾减灾、海洋调查等。支持地方开展海洋生态保护补偿。
国务院新闻办公室今年7月发布的《中国的海洋生态环境保护》白皮书介绍,2016年至2023年,中央财政支持沿海城市实施“蓝色海湾”整治行动、渤海综合治理攻坚战生态修复、海岸带保护修复工程、红树林保护修复等海洋生态保护修复重大项目175个,覆盖沿海11个省(区、市),累计投入中央财政资金252.58亿元,带动全国累计整治修复海岸线近1680公里、滨海湿地超过75万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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