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全国碳排放权交易市场进入第三个履约周期,同时也是地方碳市场向全国碳市场平稳过渡的重要时期。梳理全国碳交易市场的发展历程,有利于市场参与者审思明辨,更好地把握市场发展方向。本刊将通过上下两篇,分别介绍探索初期的试点情况、全国统一大市场建设背景下的融合发展路径,分享全球成熟碳交易市场的运行机制,为市场发展带来启迪。敬请关注。
从76.61亿元到172.58亿元,全国碳排放权交易市场第二个履约周期的交易额迅猛增长,这印证了全国碳市场的功能正在逐步完善,为促进温室气体减排和推动绿色发展发挥积极作用。在2021年全国碳市场启动之前,7个试点碳市场8年累计成交额不过114亿元。从这些数字可以看出,要实现从“0”到“1”的蜕变,不仅需要漫长的时间,更需要不断培育市场、探索机制、创新模式,从而积累宝贵的经验。
2011年,按照“十二五”规划纲要关于“逐步建立碳排放交易市场”的要求,中国在北京、天津、上海、重庆、湖北、广东及深圳7个省市启动了碳排放权交易试点工作。2013年起,7个地方试点碳市场陆续开始上线交易,但由于地域和经济差异,各试点在覆盖行业、纳入门槛、参与主体、分配方式等方面均存在较大差异。
德恒西咸新区律师事务所律师陈渊、张雄雄撰文提出:就纳入重点排放单位的企业而言,北京、上海、深圳等试点的第三产业比重较大,第二产业比重较低,纳入企业门槛较低,其碳市场除工业企业之外,还纳入了较多第三产业。湖北、广东、天津、重庆等试点纳入第二产业比重相对较大,纳入门槛相对偏高,纳入企业以工业企业为主。试点纳入企业门槛的差异较大。同时,部分试点存在配额分配过量的问题,但是导致配额过剩的原因包括配额分配方式、核查数据质量和减排目标等多种因素。此外,各试点碳市场依据各地方出台的核查指南开展碳排放核查工作,在计算方法、数据获取、元素碳含量检测等方面存在差异;核查机构资质、核查员能力和核查数据管理质量差异较大。
期货日报记者注意到,除了涵盖国家碳排放配额(CEA)、地方碳排放配额和国家核证自愿减排量(CCER)这几种基本的交易品种,试点城市在交易品种和功能定位上也各有不同。
2017年12月19日,全国碳交易体系建设工作正式启动。上海环境能源交易所作为上海市指定的全国碳排放权交易系统建设主要实施单位,承担推进交易系统建设、交易制度建设、交易机构建设及市场能力建设等相关工作。2021年7月16日,全国碳排放权市场正式上线后,上海环境能源交易所承担全国碳排放权交易系统账户开立和运行维护等具体工作。
全国碳排放权注册登记结算系统(中碳登)则落户湖北碳排放权交易中心。作为国家统一的碳排放“登记簿”, 中碳登被誉为 “碳资产大脑”“碳交易枢纽”, 承担着注册、登记、清结算三种主要功能,目前服务全国2257家重点排放单位,累计清结算规模突破540亿元,居全球首位。
继全国碳排放权交易市场之后,2024年1月,全国温室气体自愿减排交易市场正式启动,成为我国推出的又一助力实现碳达峰碳中和目标的重要市场政策工具。两个碳市场既各有侧重、独立运行又互补衔接、互联互通,共同构成了全国碳市场体系。北京环境交易所是承建全国自愿减排交易中心的主体,也是开展绿色电力交易试点的重要载体,2020年更名为北京绿色交易所,2021年升级为面向全球的国家级绿色交易所。该交易所在政策制定方面发挥引领作用,围绕出台重点行业企业碳排放核算方法及配额管理政策,推进碳排放统计核算和碳足迹管理,开展重点产品碳足迹核算,引导降低全生命周期碳排放,提升国际市场竞争力。
天津排放权交易所成立初期主要致力开发二氧化硫、化学需氧量等主要污染物交易产品和能源效率交易产品。随后推出了自愿减排量交易,与核证自愿减排量不同的是,自愿减排项目和自愿减排量无需经国家主管部门登记备案,可以选择行业指定或买卖双方均认可的交易平台进行登记、注册、交易、核销等流程。此外,天津碳排放权交易所还推出了碳中和服务、碳资产开发服务等多样化的服务体系。承担多个国家级绿色低碳课题研究项目,并与多家行业组织密切协作,打造了合同能源管理综合服务平台,为节能减排项目提供全产业链服务。
广东碳排放权交易中心创新推出碳普惠机制,纳入碳普惠制试点地区的相关企业或个人,通过自愿参与实施的减少温室气体排放(如节水、节电、公交出行等)和增加绿色碳汇等低碳行为产生的减排量,被允许接入碳交易市场。同时,广东充分发挥红树林大省优势,积极探索开展以红树林为代表的蓝碳碳汇产品开发交易。早在2021年,广东已率先完成了全国首个蓝碳碳汇项目——广东湛江红树林造林项目,这是我国首个符合核证碳标准(VCS)和气候社区生物多样性标准(CCB)的红树林碳汇项目。
深圳碳排放权交易中心在绿色金融与气候投融资领域走在全国前列,围绕低碳金融服务平台建设,推出多项低碳金融创新服务,开发合同能源管理基金、碳减排投资基金等低碳金融产品,拓宽节能减排技术投资与金融服务渠道,旨在建设节能减排技术与资金的公共服务平台。
2023年4月,重庆联交所集团携手四川联合环境交易所启动川渝碳中和联合服务平台建设,正式打造集自愿减排量合作、碳中和服务、绿色机制研究、碳市场能力建设等功能于一体的共同服务载体。
除了上述7家碳排放权交易试点,我国在2016年对试点地区以外的两家交易所也开放了碳排放权交易的权限,分别是四川联合环境交易所和海峡股权交易中心。这9家交易场所共同构建起我国的碳交易市场体系。
2024年5月1日起实施的《碳排放权交易管理暂行条例》(下称《条例》)明确规定:碳排放权交易应当逐步纳入统一的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体系。在建设全国统一大市场的背景下,地方碳市场向全国碳市场过渡衔接已成为必然趋势。“虽然具体过渡的时间表、路线图还未明确,但可以肯定的是,在全国碳市场建立的情况下,不再支持地方新增试点,现有试点可以在现有基础上进一步深化,同时做好向全国碳市场过渡的相关准备工作。”全国人大环境与资源保护委员会委员李高强调。
具体怎么做?在陈渊、张雄雄看来,每个地区的经济发展阶段与业态结构不同,试点地区碳市场应提前研判,明确低成本衔接过渡的思路和具体路径,在配额分配、履约等方面可提前接轨,变被动为主动,最大限度减少两个市场衔接的额外成本。除此之外,还应立足本地实际情况,继续最大限度利用好碳市场这一政策工具,倒逼本地能源转型和绿色低碳产业发展,进一步挖掘碳市场对低碳技术、绿色金融等推动作用,促进本地低碳发展。
如何保证全国碳市场和地方碳市场平稳过渡接轨?李高接受媒体采访时表示,全国碳市场和地方试点市场的设计原理是一样的,在充分借鉴试点碳市场经验基础上,明确以发电行业为突破口,分阶段、有步骤地推动全国碳市场建设,在覆盖范围、准入门槛、配额分配方面的制度设计和试点市场有一定的差异。李高认为,7个试点碳市场纳入的行业范围、门槛也是根据各地的产业发展实际情况和各地温室气体控制目标、管理要求来定的。全国碳市场从发电行业起步,全国碳市场建设以后,我们工作重点转向确保全国统一的碳排放权交易市场平稳有效运行。地方的碳市场要逐步地向全国碳市场过渡,目前全国碳市场以发电行业为突破口,参与全国碳排放权交易市场的发电行业重点排放单位不再参加地方碳市场的交易。避免一个企业既参加地方碳市场又参加全国碳市场的情况。
各地碳市场存在的差异会不会对今后融入全国统一大市场造成影响?陈渊、张雄雄认为,预计试点碳市场还将与全国碳市场持续并行一段时间,之后逐步向全国碳市场进行过渡。基于现状,明确各自的边界和目标定位显得尤为重要,建议尽快明确全国碳市场八大行业纳入时间表、地方碳市场存续、地方碳市场与全国碳市场的关系、地方碳市场剩余配额的处理方式、地方交易所的职能定位等问题。
值得注意的是,生态环境部此前印发了《碳排放权交易管理办法(试行)》,发布了登记、交易、结算三项规则,组织制修订了碳排放核算报告和核查指南、配额分配方案等规范性文件,与《条例》共同形成了涵盖“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技术规范”的多层级制度体系。业内人士认为,在日趋完善的法律框架下,地方交易场所加强对纳入行业和门槛及配额分配方案的标准化建设,对下一步融入全国大市场具有积极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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