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2024年9月1日开始,又有新一批环保法律法规、环境规范和标准开始实施,快来了解一下。
1、《生活垃圾填埋场污染控制标准》2024年9月1日起实施
《生活垃圾填埋场污染控制标准》(GB 16889—2024)是中国的一项国家标准,旨在规范生活垃圾填埋场的建设和运营,以减少环境污染和改善生态环境质量。此标准为生活垃圾填埋场的环境保护提供了详细的指导和规范,以确保填埋活动在减少对环境的影响的同时,符合国家的环境保护要求。
2、关于印发《国家发展改革委重大项目后评价管理办法》的通知 2024年9月1日起实施
《国家发展改革委重大项目后评价管理办法》是一套旨在规范重大项目后评价工作的制度,以提高投资决策水平和投资效益,建立长效机制,加强全生命周期管理。这份文件为重大项目后评价提供了明确的指导和规范,有助于提升项目管理的质量和效率,确保投资效益的最大化。
3、《危险化学品单位应急救援物资配备要求》 2024年9月1日起实施
《危险化学品单位应急救援物资配备要求(GB30077-2023)》是中国国家标准,于2023年12月28日发布,将于2024年9月1日实施,旨在规定危险化学品单位应急救援物资的配备原则、总体要求、作业场所配备要求、企业应急救援队伍物资配备要求、其他配备要求以及管理和维护要求等。
4、《医疗机构污水处理工程技术标准》2024年9月1日起实施
《医疗机构污水处理工程技术标准(GB-51459-2024)》是一项针对医疗机构污水处理工程设计、施工、验收调试、运行管理和安全防护等方面的技术规范。该标准由住房城乡建设部负责管理,主要起草单位包括中国人民解放军军事科学院国防工程研究院等多家机构。
5、《关于将4-(N-苯基氨基)哌啶、1-叔丁氧羰基-4-(N-苯基氨基)哌啶等7类列入易制毒化学品管理的公告》 2024年9月1日起实施
这份公告对于涉及这些化学品的企业、研究机构和个人具有重要意义,需要他们及时了解并遵守新的管理规定。
6、《国有企业管理人员处分条例》 2024年9月1日起实施
《国有企业管理人员处分条例》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为规范对国有企业管理人员的处分和监督,加强国有企业管理人员队伍建设,推动国有企业高质量发展而制定的法规。该条例明确了国有企业管理人员的处分种类、适用条件、程序以及法律责任,旨在通过规范处分程序和加强监督,提高国有企业管理人员的职业道德和法律责任感,促进国有企业的健康稳定发展。
7、《研究堆营运单位核安全报告规定》 2024年9月1日起实施
《研究堆营运单位核安全报告规定》是一份规范性文件,旨在确保研究堆营运单位在核安全方面遵循一定的报告制度。该规定为研究堆营运单位提供了一套详细的核安全报告框架,确保了核安全监管的透明度和及时性。规定明确了报告的类型、内容、时间和方式,以及在特定情况下的应急响应措施。通过这些规定,可以加强核安全监管,预防和应对可能的核安全事件。
8、《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实施条例》 2024年9月1日起实施
《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实施条例》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为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而制定的行政法规。该条例于2014年1月17日首次公布,并于2024年7月10日修订。
9、《工作场所空气有毒物质测定标准 第165部分:乙草胺》 2024年9月1日起实
该文本是关于《工作场所空气有毒物质测定标准第165部分:乙草胺》的中国国家标准(GBZ/T 300.165—2024),发布日期为2024年3月11日,实施日期为2024年9月1日。这是一个推荐性标准,属于GBZ/T 300《工作场所空气有毒物质测定标准》系列的第165部分。标准的技术审查和技术咨询由国家卫生健康标准委员会职业健康标准专业委员会负责,协调性和格式审查由中国疾病预防控制中心负责,业务管理和统筹管理由国家卫生健康委职业健康司和法规司负责。起草单位包括江苏省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昆山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国家卫生健康委职业安全卫生研究中心、扬州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和南通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主要起草人有朱宝立、张锋、霍宗利等人。
10、《职业性慢性化学物中毒诊断标准 总则》 2024年9月1日起实施
《职业性慢性化学物中毒诊断标准总则(GBZ_T329-2024)》是中国发布的关于职业性慢性化学物中毒的诊断标准。
这份标准为医疗专业人员和职业健康监护人员提供了一套系统的指南,用于诊断和处理职业性慢性化学物中毒的情况。
11、《尿中1,2-双羟基-4-(N-乙酰半胱氨酸)-丁烷测定标准 液相色谱-串联质谱法》 2024年9月1日起实施
这份文件是关于《尿中1,2-双羟基-4-(N-乙酰半胱氨酸)-丁烷测定标准液相色谱-串联质谱法》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职业卫生标准,编号为GBZ/T 330—2024。该标准于2024年3月11日发布,并于2024年9月1日开始实施。
整体来看,这份标准为测定尿中DHBMA提供了详细的技术指导和操作规范,适用于职业健康监测领域,特别是针对接触1,3-丁二烯的工人群体。
1、关于印发《重庆市“碳惠通”温室气体自愿减排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 2024年9月1日起实施
《重庆市生态环境局关于印发《重庆市“碳惠通”温室气体自愿减排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是重庆市生态环境局制定并发布的行政规范性文件,旨在推动重庆市“碳惠通”温室气体自愿减排体系的有序、规范运行,助力产业转型、生态价值转化和居民增惠。
2、关于印发《嘉兴市生态环境轻微违法行为不予行政处罚清单(2024年版)》的通知 2024年9月16日起实施
《嘉兴市生态环境局关于印发《嘉兴市生态环境轻微违法行为不予行政处罚清单(2024年版)》的通知》是一份由嘉兴市生态环境局发布的文件,旨在规范行政执法,优化营商环境,并有效防范履职风险和廉政风险。
3、《余甘子种质资源异地保存技术规程》2024年9月11日起实施
《余甘子种质资源异地保存技术规程(DB5305_T158-2024)》是一个地方标准,由保山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布,旨在规范余甘子种质资源的异地保存技术。这份标准为余甘子种质资源的异地保存提供了详细的技术指导,确保了种质资源的质量和可持续性。
4、《海水养殖尾水污染物排放标准》 2024年9月1日起实施
《海水养殖尾水污染物排放标准(DB12_1288-2023)》是天津市地方标准,于2023年12月22日发布,将于2024年9月1日起实施。该标准由天津市生态环境局和天津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共同发布,旨在加强对天津市行政区域内海水养殖尾水的排放控制和管理,促进海水养殖业的绿色发展,改善水环境质量,保护人体健康。
5、《四川省世界遗产保护条例》 2024年9月1日起实施
《四川省世界遗产保护条例》是四川省为加强对世界遗产的保护和管理,确保世界遗产的真实性和完整性,而制定的地方性法规。该条例经过了两次修订,最新修订于2024年5月29日通过,将于2024年9月1日起施行。条例的制定和实施,对于四川省内世界遗产的保护具有重要意义,有助于确保这些珍贵遗产得到有效的保护和合理利用。
6、《快递包装循环共用指南》 2024年9月1日起实施
《快递包装循环共用指南(DB31_T1478-2024)》是一份由上海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布的文件,旨在指导快递包装的循环共用实践,以促进环保和资源的可持续利用。该指南为快递包装的循环共用提供了全面的指导,涵盖了设计、材质、使用、管理等各个环节,是实现快递包装绿色、环保、高效利用的重要参考文件。
7、《山东省“两高”建设项目碳排放减量替代办法》 2024年9月1日起实施
《山东省两高建设项目碳排放减量替代办法》是一项地方性法规,旨在推动山东省实现碳达峰和碳中和目标,遏制高耗能、高排放项目(简称“两高”项目)的盲目发展,并促进绿色低碳的高质量发展。
8、《内蒙古自治区水土保持条例》 2024年9月1日起实施
《内蒙古自治区水土保持条例》是一项地方性法规,旨在预防和治理水土流失,保护和合理利用水土资源,改善生态环境,促进生态文明建设,保障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该条例对于保护内蒙古自治区的水土资源、改善生态环境、促进可持续发展具有重要意义。通过法律手段规范水土保持活动,提高公众意识,促进社会参与,为实现生态文明建设提供了法律保障。
9、《辽宁省黑土地保护条例》 2024年9月1日起实施
《辽宁省黑土地保护条例》是一项地方性法规,旨在保护和恢复黑土地资源,确保其数量不减少、质量不下降,并提升生态功能。该条例为黑土地的保护提供了全面的法律框架,明确了各级政府、相关部门和个人的责任,以及违规行为的处罚措施。
10、江西省《固定污染源废气 非甲烷总烃连续监测系统收与运行技术要求》 2024年9月1日起实施
《固定污染源废气 非甲烷总烃连续监测系统验收与运行技术要求(DB36_T1939-2024)》是一份关于固定污染源废气中非甲烷总烃(NMHC)连续监测系统(NMHC-CEMS)的验收与运行的技术文件。整体而言,这份文件为固定污染源废气中非甲烷总烃连续监测系统的安装、验收、运行和维护提供了详细的技术指导和规范要求,以确保监测系统的准确性和有效性。
11、江苏省《机关生活垃圾分类管理规范》2024年9月14日起实施
《党政机关生活垃圾分类管理规范(DB32/T 4823-2024)》是江苏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布的标准文件,旨在规范党政机关生活垃圾分类的管理。这份文件为党政机关提供了一套完整的生活垃圾分类管理框架,包括组织结构、操作流程、监督检查等,以期达到更有效的垃圾分类和资源回收。12、吉林省《天然次生林全周期经营技术规程》 2024年9月1日起实施
《天然次生林全周期经营技术规程(DB22/T 3644—2024)》是一项地方标准,由吉林省市场监督管理厅发布,旨在规范天然次生林的经营活动,确保森林资源的可持续利用。这份文件为天然次生林的全周期经营提供了详细的技术规程,包括经营流程、采伐顺序、经营方式、质量控制、采伐作业和档案管理等方面的具体指导。通过这些规程,可以有效地保护和合理利用森林资源,促进森林生态系统的健康发展。
13、湖北省《乡村建设行动实施指南》 2024年9月29日起实施
《乡村建设行动实施指南(DB42/T 2257-2024)》是湖北省地方标准,旨在为高质量实施乡村建设行动提供指导性建议。该标准由湖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于2024年7月29日发布,并计划于2024年9月29日实施。该标准为湖北省乡村建设提供了详细的指导和建议,涵盖了从基础设施建设到公共服务、从乡村发展到乡村治理的多个方面,旨在推动乡村全面振兴,提高居民生活质量,实现可持续发展。
14、《海南经济特区排污许可管理条例》 2024年9月1日起实施
《海南经济特区排污许可管理条例》是海南省为了加强排污许可管理,规范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生产经营者排污行为,控制污染物排放,保护和改善生态环境而制定的地方性法规。该条例体现了海南省在排污许可管理方面的严格规定,旨在通过规范管理减少环境污染,推动生态文明建设。
15、贵州省贵阳市《水稻病虫害绿色防控技术规程》2024年9月1日起实施
《水稻病虫害绿色防控技术规程(DB5201_T141-2024)》是一份地方标准文档,由贵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布,旨在规范水稻病虫害的绿色防控工作。这份文档为水稻病虫害的绿色防控提供了详细的技术指导和规范,有助于推动农业可持续发展。
16、广东省《港口企业二氧化碳排放核算与报告规范》 2024年9月7日起实施
《港口企业二氧化碳排放核算与报告规范(DB44/T 2523—2024)》是广东省地方标准,该标准规定了港口企业在核算和报告二氧化碳排放时应遵循的方法和步骤。整体来看,这份标准为港口企业在广东省内进行二氧化碳排放核算和报告提供了详细的指导,有助于提高排放数据的准确性和管理效率,同时也支持了广东省在应对气候变化和推动绿色发展方面的努力。
17、《宁德市城市建筑垃圾管理办法》 2024年9月1日起实施
《宁德市城市建筑垃圾管理办法》是一项地方性规章,旨在规范宁德市中心城区内建筑垃圾的排放、运输、消(受)纳等处置活动,以及相关的监督管理。该办法通过明确建筑垃圾的排放、运输、消(受)纳及监督管理的具体规定,旨在提高建筑垃圾处理的规范性和效率,减少环境污染,促进资源循环利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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