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08-24
中核集团金塔汇升新能源有限公司 200MW/800MWh独立共享储能项目EPC工程总承包招标公告。
据招标公告,中核汇能金塔储能电站建设规模 200MW/800MWh,储能电池采用磷酸铁锂电池技术方案,储能电站电池经内部串、并联形成5MWh储能电池预制舱,每4个5MWh储能电池预制舱对应一个5MW/20MWh储能单元。中核汇能金塔储能电站共包含40个5MW/20MWh储能单元,每个储能单元包含1台5.0MW的变流升压-体机(含4台1250kW的PCS和1台5250kVA双绕组变压器)以及4台5.0MWh的电池集装箱,经10回35kV集电线路汇集接入升压站35kV母线侧。
本次采购所涉及的项目均采用工程总承包(EPC)模式。
该项目共享储能整套系统由发包人采购供货,发包人主要供货范围为:磷酸铁锂电池、储能双向变流器(PCS)、升压变压器、电池管理系统(BMS)、能量管理系统(EMS)、汇流设备、集装箱内配套设施(含空调、通风管道、环境监测、配电、消防、安防、照明、视频监控等)、相关电力电缆、与储能相关的一、二次设备、通讯机柜、满足电网要求的自动控制系统并负责交货至现场,负责指导安装、调试及相关技术服务。除以上设备供货外,其他全部设备(含发包人供货设备)、材料的采购均由承包人采购、安装、施工、调试、试验等;
计划工期:暂定2024 年12月20日储能电站具备带电条件
获取时间:2024年8月22日起至2024年8月28日17时止(北京时间,下同)。
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北京时间:2024年9月13日9:30
附招标公告:
金塔汇升新能源有限公司 200MW/800MWh独立共享储能项目EPC工程总承包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金塔汇升新能源有限公司200MW/800MWh独立共享储能项目EPC工程总承包已审批,资金企业自筹。招标人为金塔汇升新能源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北京江河润泽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招标代理机构”)受招标人委托,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招标编号:BRR-2022-ZB2-ZB-016-183。
2.2项目名称:金塔汇升新能源有限公司200MW/800MWh独立共享储能项目EPC工程总承包。
2.3项目概况
金塔汇升新能源有限公司200MW/800MWh独立共享储能项目与金塔汇升500兆瓦光伏发电项目共用一座330kV升压站,升压站已建设完成,本项目扩建1台240MVA主变压器,330kV侧采用双母线接线方式,35kV侧采用以主变划分的扩大单元接线,储能电站以10回35kV线路接入本次扩建主变下的两段35kV母线,每段母线接入5回储能进线及1回SVG进线,每套SVG按±36Mvar,即每台主变35kV侧无功补偿容量为72Mvar。
中核汇能金塔储能电站建设规模200MW/800MWh,储能电池采用磷酸铁锂电池技术方案,储能电站电池经内部串、并联形成5MWh储能电池预制舱,每4个5MWh储能电池预制舱对应一个5MW/20MWh储能单元。中核汇能金塔储能电站共包含40个5MW/20MWh储能单元,每个储能单元包含1台5.0MW的变流升压-体机(含4台1250kW的PCS和1台5250kVA双绕组变压器)以及4台5.0MWh的电池集装箱,经10回35kV集电线路汇集接入升压站35kV母线侧。
2.4招标范围
本次采购所涉及的项目均采用工程总承包(EPC)模式,承包人负责储能发电工程的具体工作包括但不限于:
(1)共享储能项目工程选址、工程地质详细勘察及地形图测绘、施工图设计(含初步设计)、竣工图设计、概(预)算编制等;
(2)共享储能整套系统由发包人采购供货,发包人主要供货范围为:磷酸铁锂电池、储能双向变流器(PCS)、升压变压器、电池管理系统(BMS)、能量管理系统(EMS)、汇流设备、集装箱内配套设施(含空调、通风管道、环境监测、配电、消防、安防、照明、视频监控等)、相关电力电缆、与储能相关的一、二次设备、通讯机柜、
满足电网要求的自动控制系统并负责交货至现场,负责指导安装、调试及相关技术服务。除以上设备供货外,其他全部设备(含发包人供货设备)、材料的采购均由承包人采购、安装、施工、调试、试验等;
(3)共享储能所有设备、系统的供货(除招标人供货外)、安装、检验、调试、单体调试、及分系统试用、整套启动、质检验收、达设计值投产、全容量并网稳定运行、整套系统启动的性能保证的考核验收、技术与售后服务、培训消缺、直至移交生产所完成的全部工作;
(4)共享储能所属全部土建工程施工(含施工用水、施工用电、场区道路、辅助工程、临时堆场、临时用地及与工程有关的协调等)、可靠性试运行及质量保证期内的服务和建设管理,项目工程保险(包括项目工程一切险等)以及经批准的水土保持、环境保护等方案的实施,与项目涉及的所有工作包括但不限于质量监督、技术监督、三同时、电磁辐射、送出改接金塔750稳控专题研究策略报告、启动验收、并网验收、竣工验收以及国家、地方政府、电网公司要求开展的所有验收及专项验收工作的委托、实施等涉及电网、地方行政部门要求的所有合规性手续和证照办理,上述报验文件的编制、咨询、报审、承办会议等,直至验收通过全部工作,全部由承包人办理,并承担相关费用等;?
(5)本工程涉及到的全部评审、检测等工作、手续及费用(含并网前后第三方试验,但不含储能设备系统抽检试验及其样品),并取得报告。
(6)电网、质监、国土、林业、环保、水保、职业病、安评、电能质量预评估报告等全部手续的办理工作。
(7)建设期间全部工作应满足当地电网公司、地方行政主管部门、能源管理部门全部要求。
(8)档案资料:所有的前期资料、技术和方案资料、施工过程资料、材料与设备(含招标人提供的设备)资料、试验、隐蔽验收及竣工资料等及影像资料随工程一起移交并根据国家及行业规范及达到业主方的相关档案验收标准,直到通过最终档案验收为止。
(9)所有设备及材料(包含招标人提供的设备,由承包人卸车就位)卸车、运输、二次倒运、保管,大型设备运输至330kV宸观变过程中的牵引。
(10)所有承包人提供的材料、备品备件、专用工具、相关的技术服务、设计联络、人员培训、消耗品以及相关技术资料的提供等,还包括进站道路的设计、施工及验收等工作;包括植被恢复(土地复垦)等与工程有直接关系的其它工程项目。
(11)施工临时设施、临时道路、临时用电、临时用水、四通一平、建设单位、监理单位办公、住宿条件等,以及施工全周期内满足安全文明施工、环境保护等的所有设施。按发包人要求制作安装施工期、运行期场区内所需的宣传标语,安全及设备标识、标牌、八牌两图、龙门架等,符合发包方标准化要求,基本办公生活用品的采购等。按发包人、当地政府要求开展开工仪式(若有),并承担相关费用。
(12)办理临时用地征占、林草手续、环保、水保、消防、土地报批、竣工验收等手续,并承担协调费。相关费用包含在合同总价中,如承包人不履行或不积极履行其应该承担的相关责任,发包人有权委托第三方或自行解决,并不免除承包人的协调责任,且由此产生的费用发包人有权从应支付承包人的合同总价款中直接扣除。
(13)承包人需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充分考虑招标范围及工程量清单,且上述招标范围包括但不限于完成本项目所有义务,如投标报价文件中有漏缺项,承包人自行承担。对于未澄清部分,均视为接受招标文件要求。
场外、场内道路运输过程中的道路改造、协调责任由承包人负责,相关费用包含在合同总价中。本工程与已建成的330kV宸观变内所产生的所有改建、扩建及接入施工均由承包人负责。如承包人不履行或不积极履行其应该承担的相关责任,发包人有权委托第三方或自行解决,并不免除承包人的责任,且由此产生的费用发包人有权从应支付承包人的合同价款中直接扣除。
(14)其它招标文件中未明确列出,但对于一个储能发电工程项目的功能、安全、稳定运行必不可少的以及满足电网公司接入运行要求、满足国家及中国核工业集团有限公司竣工验收需求的建筑、设备、材料及服务等。
*详见本招标文件专项第五章“发包人要求”及第八章“项目技术资料”。
2.5建设地点:甘肃省酒泉市金塔县。
2.6计划工期:暂定2024年12月20日储能电站具备带电条件,具体开工时间以招标人通知为准。
具体进度要求见本招标文件专项附件4第八章“项目技术资料”。
2.7质量要求或标准:符合国家及行业现行相关标准,详见招标文件第八章“项目技术资料”。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应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
3.2投标人应具有:
①设计资质:具有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且可从事资质证书许可范围内相应的建设工程总承包业务;或具有电力行业乙级(含)以上设计资质且可从事资质证书许可范围内相应的建设工程总承包业务;或具有电力行业(新能源发电)专业乙级设计资质且可从事资质证书许可范围内相应的建设工程总承包业务。
②施工资质:具有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含)以上资质,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以上①/②两类资质要求,投标人根据自身单位性质,满足其中一类要求即可。
3.3投标人近三年(2021年8月1日至今,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下同)应至少具有1个储能电站工程业绩(应提供业绩证明材料)。
3.4投标人委派的项目负责人应满足以下条件:
①设计单位项目负责人应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称证书或注册电气工程师执业资格注册证书,并至少担任过1个储能电站项目的设计负责人(应提供业绩证明材料)。
②施工单位项目负责人应具有机电工程专业一级建造师注册证书,同时具有有效的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并至少担任过1个储能电站工程的项目经理(应提供业绩证明材料),且在确定中标人时不得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以上①/②两类资质要求,投标人根据自身单位性质,满足其中一类要求即可。
3.5.投标人应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近三年内所履行的合同没有受到行业行政主管部门的通报批评、处罚;无因投标人违约或不恰当履约引起的合同中止和诉讼记录;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的状况;未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3.6.投标人近三年(2021年至2023年)财务和资信状况良好。具有足够的流动资金来承担本投标工程,应具有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最近三年会计年度的财务报表,没有财产被接管冻结,或亏损处于破产状况。
3.7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的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的投标。
3.8不同投标人在中国核工业集团有限公司电子采购平台参与项目(报名)、下载文件、上传文件(报价)环节中出现硬件特征码或MAC地址异常一致情况的(同一环节或不同环节硬件特征码或MAC地址异常一致);参与项目(报名)环节供应商联系电话(手机)或邮箱异常一致情况的;如查实有串标围标行为或不能提供合理的理由和有效证明,我方有权拒绝本次采购活动,情节严重的,有权按供应商不良行为处理,将供应商列入灰名单或黑名单管理。
3.9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以上要求投标人必须同时满足,所提供的所有资质文件必须真实,且与投标人主体一致,如果需要年检的,请确保提供的文件复印件已年检合格,否则在评标时作否决投标处理。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获取时间:2024年8月22日起至2024年8月28日17时止(北京时间,下同)。
4.2获取方式:网络下载形式。
4.2.1潜在投标人信息登记:在招标文件获取期间登录中国核工业集团有限公司电子采购平台(
备注:潜在投标人参与投标的有效性(即:“中核集团平台”中的报名成功)以本平台登记的信息为准,建议潜在投标人优先完成此平台的信息登记。
4.2.2招标文件费用、支付方式及发票领取
(1)文件费用:人民币(大写)伍佰元整(?500.00),售后不退。
(2)支付方式:①登录“中招联合招标采购平台”(网址:www.365trade.com.cn/)进行免费注册;②注册审核通过后,登录平台,点击页面上方“我的工作台-寻找招标项目”进行项目查询,找到项目后点击“我要投标”,投标人选中需要购买的招标文件标包(我的工作台-我参与的项目)加入购物车进行标书费用支付;③支付完成后应保存支付成功的截图。④“中招联合招标采购平台”客服电话:17633091229或010-86397110(工作日9:30-12:0013:30-17:00)。
(3)发票领取:选择“我需要发票”的潜在投标人可通过“中招联合招标采购平台”自行下载发票,发票一律为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
4.2.3获取条件:只有信息登记成功且支付招标文件费用成功的潜在投标人才能获取招标文件。潜在投标人在招标文件获取期间通过登陆“中核集团平台”(www.cnncecp.com)在线下载招标文件。如招标文件获取截止日仍不能下载,请及时告知工作人员。
4.3本次招标采取资格后审的方式。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递交投标文件地点:电子投标文件通过中国核工业集团有限公司电子采购平台进行提交,其他任何方式提交将不予接受。
5.2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北京时间:2024年9月13日9:30。
5.3投标文件应按招标文件规定时间、地点递交,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加密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收。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com>)、中国核工业集团有限公司电子采购平台(<https://www.cnncecp.com>)和中招联合招标采购网(www.365trade.com.cn/)上同时发布。
注:本次招标公告仅在上述网站发布,其它任何媒介转载无效,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均不承担因此带来的一切后果,并保留追究相关责任人的权利。
7.联系方式
招标人:金塔汇升新能源有限公司
地址:甘肃省酒泉市金塔县金鑫工业园区
联系人:王东
电话:18010107981
招标代理机构:北京江河润泽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北京市丰台区南四环西路188号总部基地18区11号楼
联系人:阎旭东、邱岳、王涛
电话:010-53105813/010-53105832
电子邮件:chinabrr04@163.com
招标文件异议接收方式:仅接受对招标文件资格条件及评标办法的异议。按照《中核集团电子采购平台供应商操作手册》-[已参与的项目]-[在线异议]提交异议(具体操作流程详见中核集团电子采购平台首页-服务中心-供应商服务-供应商操作手册)。招标文件的澄清通过中核集团电子采购平台澄清环节提交。
电话:010-53105813/010-53105832
8.其他说明
8.1本次招标活动的最终解释权在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
8.2投标人须遵守招标人的保密规定(见投标保密承诺函),并遵守相关廉洁协议。
8.3对于其它公司利用本公司发布的招标信息进行诈骗的行为,本公司将不承担任何责任,并保留追究相关责任人权利。
8.4本项目采用电子招标方式,投标人须先取得中国核工业集团有限公司电子采购平台核发的CA数字证书,使用CA数字证书制作投标文件。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投标人须将电子投标文件上传至中国核工业集团有限公司电子采购平台完成投标。如因未能及时取得CA数字证书或CA数字证书有效性不足导致的无法正常投标,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不承担任何责任。
8.5电子投标详细操作请登录平台账号,从“下载中心”-“操作手册”中获取《电子采购平台-供应商(公开)全电子》。
招标人:金塔汇升新能源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北京江河润泽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2024年8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