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07-31
随着碳市场的日益成熟,加之2024年CCER的重启,强制和自愿碳市场两种机制的共同推动,近年来,碳金融创新产品已在全国范围内陆续推出并实施。
中央财经大学绿色金融国际研究院气候金融研究中心执行主任刘慧心向记者表示,全国碳市场启动三年来,碳金融在标准规范、产品创新和主体多元方面都有不少亮点。
一方面在于碳金融标准和规范进一步强化。随着证监会《碳金融产品》以及交易商协会组织各界专家编制的《中国碳衍生产品交易定义文件(2023年版)》的发布,各界对于碳金融产品的概念和认识显著加强。加上各地试点碳市场相继出台碳排放回购业务、远期业务以及配额抵质押登记相关规定,碳金融创新的规范性持续优化。
另一方面在于碳金融产品维度进一步丰富。过去三年,金融机构积极参与到碳金融产品创新中,以碳配额抵质押贷款为主的碳资产抵质押贷款创新案例在全国各省市相继涌现,随着碳市场建设的日渐成熟,各方对于碳资产抵质押的增信效果也形成了认可。同时,银行间市场也创新了多笔碳市场相关债务融资工具,有的将票面利率与碳配额交易收益挂钩,有的将利率与CCER减排量挂钩,碳债券产品创新案例日益丰富。
三是银行、证券、信托、保险、基金等各金融业态主体对于碳金融的关注都提升了,并创新了相应产品,碳金融在满足实体经济低碳转型维度将逐步发挥更为重要的作用。
电力行业及未来有望纳入全国碳市场的水泥、电解铝和钢铁行业均为高碳排放行业,这也为后续转型金融的创新提供了更多弹药。
赵俊华向记者表示,钢铁等行业进入全国碳市场,会为转型金融提供发展的动力。一方面,全国碳市场强制性要求这些高碳排放企业履约。另一方面,欧盟碳关税等境外的绿色贸易壁垒也将陆续落地,这给企业推动低碳转型都提供了新的动力。转型金融是高碳企业低碳转型的一种手段,企业有了转型的动力,转型金融才能发展。
除了传统与信贷、债券相关的产品创新外,与碳期货等衍生品相关的金融产品创新也备受金融业内人士关注。多位业内人士表示,目前欧盟80%以上的碳交易都是以期货形式开展,碳期货已经成为一个成熟大型碳市场进行价格发现的重要工具,未来若能实现碳期现联动,将为碳金融带来更多创新机遇。
但目前全国碳市场交易管理的暂行条例依旧仅聚焦现货交易,我国尚未形成对于包括碳金融衍生品在内的碳金融产品创新的制度规范。
赵俊华认为,碳期货等衍生品能否上市,还需观察未来2~3年内能否有更多行业纳入全国碳市场,更多企业参与碳现货市场。
刘慧心也表示,参考国际成熟的碳市场发展经验,良好的市场预期和稳定碳价是碳金融稳定发展的前提。此外,我国碳市场目前在控排行业的覆盖、交易主体的类型、交易的活跃度、碳价或配额调整措施等方面仍需要逐步优化,在健全的机制设计下逐步形成符合市场供需的碳定价机制,因此对于碳期货等衍生品的创新仍需耐心等待。
(转自:21世纪经济报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