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06-28
一、文件出台背景
自从《国务院关于促进光伏产业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国发〔2013〕24号)后,陆续出台了光伏发展指导意见,但是光伏作为新兴行业,在建设规模、标准、审批、运营等方面的规章制度仍有较多的空白。2023年12月之前,分布式光伏项目都是根据《国企业投资项目核准和备案管理办法》(国家发改委2017年第2号令)规定:项目备案机关收到全部基本信息即为备案。
2023年12月19日,湖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国家能源局湖南监管办公室、国网湖南省电力有限公司印发《关于支持分布式光伏发展规范相关管理事项的通知》(湘发改能源〔2023〕858号),明确了分布式光伏的范围,对分布式光伏项目分类推进,光伏电站管理模式,项目备案和并网流程进行了规定。2024年2月,市发改委、市住建局、市城管局联合印发《郴州市2024年分布式光伏发展工作方案》(郴发改发〔2024〕12号),进一步明晰了工作目标,相关职能职责部门的责任。
二、文件出台的作用
根据省市文件精神,宜章县于4月11日印发了《宜章县2024年分布式光伏推进工作方案》(宜发改发〔2024〕9号)。文件明确建立健全联合监管机制,发改部门负责对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进行统筹协调、综合监管,做好分布式光伏项目备案。电网企业负责为屋顶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在可接入容量范围内在征求住建、乡镇等部门意见后按申报接网顺序出具接入意见,做好并网接入及验收,确保项目施工安全,对被纳入信用惩戒系统的安装企业承建的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不予并网,对检查发现的安全隐患,责令限期整改,拒不整改的可依规解网或不予结算上网电量。住建、城管、市场监督管理等部门在各自职责范围内做好相关工作,以确保宜章县分布式光伏项目平稳有序健康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