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04-12
浙江省生态环境科学设计研究院大气环境研究所所长顾震宇介绍,浙江省在木质家具涂装、工程机械涂装、纸制品包装印刷、纺织品复合等多领域实施溶剂型原辅材料“应替尽替”。2020年—2023年,全省累计3100多家企业实施了源头替代,有效降低了VOCs排放。
顾震宇介绍,2020年以来,浙江省积极落实国家关于VOCs源头替代的要求,加强政策引导,支持力度不断加码,政策红利相继落地。科学部署推动工业涂装、包装印刷等重点行业源头替代工作,促进企业提质增效、产业绿色发展,以生态环境高水平保护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
2020年,浙江省大气办印发《浙江省2020年细颗粒物和臭氧“双控双减”实施方案》,鼓励工业涂装、包装印刷等行业加大源头替代力度。制订了季节性VOCs强化减排措施正面清单,对使用低VOCs含量原辅材料的企业实施差异化管理。
2021年,浙江省生态环境厅印发《浙江省“十四五”挥发性有机物综合治理方案》,要求“制定低VOCs含量原辅材料源头替代实施计划,明确分行业源头替代时间表,实施一批替代溶剂型原辅材料的项目。”明确了金属涂装、木质涂装、玻璃涂装、机动车维修涂装、包装印刷等方向共计45个细分行业源头替代目标。
同年,出台首个省级层面的源头替代激励政策文件——《关于支持低挥发性有机物含量原辅材料源头替代的意见》,从生态、财政、产业、产品、金融等方面出台了支持鼓励VOCs源头替代的10条措施。在2022年生态环境保护专项资金中安排1.6亿元用于补助源头替代工作。
2022年省美丽浙江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印发《浙江省臭氧污染防治攻坚三年行动方案》进一步明确包含涉及使用溶剂型油墨的吸收性承印物凹版印刷在内的10个重点行业,到2025年底,原则上实现溶剂型工业涂料、油墨和胶粘剂“应替尽替”。
此外,还出台了首个省级层面的源头替代技术指南《浙江省低挥发性有机物含量原辅材料源头替代技术指南总则(试行)》,指导开展低挥发性有机物含量原辅材料源头替代工作的实施和管理。针对工程机械制造、木质家具制造、钢结构制造、船舶制造、车辆及零配件制造5个行业分别编制源头替代技术指南,有序推进重点行业源头替代工作。
为加强政策宣贯,浙江省生态环境厅、省经信厅和各市先后共组织开展了50余场低VOCs含量原辅材料替代工作宣贯推广活动,参与企业约5400家。组织省环科院、省涂料协会、省印刷协会等专家为地方生态环境部门及企业解读相关政策要求并提供技术支撑,通过搭建企业、行业协会、原辅材料上下游企业桥梁,服务企业需求,转变企业发展理念,也推动了涂料、油墨、胶粘剂等原辅材料生产和使用企业的绿色转型。
浙江省还积极培育示范工程,组织编制低VOCs原辅材料源头替代典型案例。除了国家大力推动的工程机械制造、木质家具制造等多个行业外,在金属制品制造、开关面板制造、铅笔制造、眼镜制造、电摩配制造、纺织业(涂层及复合)和合成革制造等行业均开展了源头替代推进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