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记者从陕西省西安市政府获悉,《西安市农村供水运行管理工作实施方案》(以下简称《方案》)印发,到2025年年底全市农村自来水普及率和集中供水率达到98%,农村供水保障水平将得到进一步提升。
《方案》提出,到2025年底,全市规模化供水工程供水覆盖农村人口比例达到70%以上,自来水普及率达到98%,集中供水率达到98%,农村供水水质总体水平基本达到当地县城供水水质水平,24小时不间断供水工程比例达到90%。到2027年底,全市规模化供水工程供水覆盖农村人口比例达到85%以上,形成体系布局完善、设施集约安全、管护规范专业、服务优质高效的农村供水高质量发展格局。
《方案》明确,要建立健全农村供水水源、水厂、管网监管体系,实现农村供水从“源头”到“龙头”的水质保障体系。具体措施有四:一是推进市域统管,按市场化方式运营,由西安水务集团统一管理、统一运行、统一维护;二是明确管理职责,区县政府承担农村饮水安全保障主体责任,水行政主管部门承担行业监管责任,供水单位承担运行管理责任;三是加强行业管理,推动水行政主管部门落实供水行业监管主体责任;四是强化服务监管,建立服务标准和服务行为规范,将目标任务完成情况、水质达标率、管网漏损率、抢修及时率、维修维护效能以及用户满意度等作为主要监管内容。
《方案》还提出,要优化管网布局,依托现有水厂及新建水厂,建设供水干支管,将供水范围向周围农村辐射,农村供水高区采用加压站进行提升,优先推进城乡供水一体化、规模化,做到供水管网能联尽联、能扩尽扩、能并尽并,最大程度实现城乡供水同源、同网、同质、同服务、同监管。采取以大带小的方式,实现城镇与农村管网互联互通,促进城乡供水一体化,全市供水一张网不断完善。
在提升运管服务水平方面,《方案》明确,城市供水管网能够延伸覆盖的区域,与城市供水终端水价同价。在水源地保护方面,《方案》要求,要划定农村供水水源保护范围,加装围网、护栏,设立地理界标和警示标志,加强环境问题排查整治和监督管理,确保水源地水质安全。此外,相关部门将加强应急保障,行业监管机构不定期开展督导检查,落实季节性缺水和突发性供水保障应急预案,区县级农村供水企业要公布供水单位服务电话,畅通群众反映问题和举报监督渠道。同时,建立健全问题快速发现和响应机制,及时防范化解农村供水风险隐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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