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02-25
日前,湖北省人民政府公布《湖北省碳排放权交易管理暂行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提出将探索降门槛、扩行业,未来非工业行业将进入湖北碳市场进行交易。该《管理办法》自今年3月1日起施行。
《管理办法》对碳排放权交易管理体制、碳排放配额分配管理、碳排放权交易以及激励约束措施等做出规定。其中,工业企业的纳入门槛由年标准能耗1万吨标准煤(相当于年温室气体排放为2.6万吨二氧化碳),调整为1.3万吨二氧化碳。
《管理办法》明确,将开展配额预分配,并明确时间安排,以延长配额留存时间,提升交易活跃度;此外,还提出鼓励开展碳排放权质押、碳债券、碳保险、碳基金等碳金融产品创新。
据悉,湖北省开展碳市场交易以来,在制度设计、配额分配、数据质量等方面持续开展创新,碳配额累计成交量、成交额在全国区域碳市场保持前列,多项制度设计和工作经验被国家认可并被全国碳市场采用。目前湖北碳市场共纳入水泥、钢铁、石化等16个工业行业,随着纳入门槛逐步降低、纳入行业向非工业行业扩容。公开数据显示,2023年,湖北碳市场年度成交量为1118.39万吨,同比上升19.1%,居全国试点碳市场首位;年度成交额为4.72亿元,同比上升13.9%;累计成交量为3.88亿吨、成交额为95.75亿元,分别占试点碳市场的42.7%、42.2%。
(转自:中国化工报)